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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代元宵節放煙花的演變,由盛轉衰

辛棄疾的《青玉案·元夕》寫道:“東風夜放花千樹。更吹落、星如雨。”這描繪的就是古人元宵佳節之際燃放煙火的壯觀景象,一直到清朝初期,新春正月裡燃煙花還是必備的慶祝之俗,那麼就讓老黃曆為你介紹,清代元宵節放煙花的演變。

由盛轉衰 清代元宵節放煙花的演變

清人所撰的《武林新年雜詠》記載:“……元寶糕、春餅、湯糰、燈圓、篆筍、八寶菜、柿餅、風菱、過年鞋、年鼓、太平簫、竹喇叭、爆竹、煙火……”可見在清朝年間,燃放爆竹、煙火,是民間慶祝新春的必備專案。

不過,燃放煙花的費用相對高昂,因此清初的老百姓們,大多隻能燃放普通的炮仗,只有財力雄厚的富商貴族,才能自己燃放煙花。而富甲天下的清朝皇帝,過年時燃放的煙火就更加五花八門,光彩奪目,成為北京城內臣民百姓競相觀看的一項盛典了。

吳振棫在《養吉齋叢錄》中記載,在康熙乙丑年(1685年),康熙皇帝曾經在北京南海子舉辦了一場盛大的煙火節,“臣民縱觀於行殿外”。作為一項與民同樂的盛事,京城百姓無論男女老幼,“皆許進觀”。煙花“粉綸揮霍,極盡震炫而後已。”

康熙時的煙火盛會,還不是每年都舉辦的。直到乾隆年間,乾隆皇帝才將其固定下來,成為了每年元宵佳節的必備節目。每年元宵前後五日,乾隆便會陪同皇太后到圓明園西苑的山高水長樓觀看元宵煙火。

按照慣例,元宵的煙火盒子是擺在一個三層高的架子上,每個盒子或方或圓,其上繪有人物花鳥等圖案。待前面的煙花放完後,便來到當晚的重頭戲,宮廷侍衛燃放最後一盒煙火,名叫“萬國樂春臺”,俗稱“炮打襄陽城”,炮如其名,萬響齊發,轟雷震天。整個煙火表演,時間要超過15分鐘,直到“萬國樂春臺”打完後,便宣告了當天活動的結束。

乾隆的元宵煙火盛會除了與民同樂之外,也承擔了一定的政治職能。《嘯亭續錄》記載,煙火表演開始時,“宗室、外藩王、貝勒、公等及一品武大臣、南書房、上書房、軍機大臣以及外國使臣等”,均一起入座欣賞。這是清朝皇帝表示體恤臣下的一種舉動,也是向藩國及外國使臣誇示中華物力的一種手段。

不過,盛大的煙火節日,只在號稱“盛世”的乾隆一朝一直延續了下來。到嘉慶年間,嘉慶皇帝縮短了煙花表演的時間,“至酉刻即罷”。而到了道光朝之後,道光皇帝再次對煙花表演的規模進行縮減,“花炮、盒子,減損大半”。再到後來,道光索性把這個傳統節目取消,“繼則盡停止矣”。

清朝宮廷的元宵煙花盛會從誕生走向消亡,其實也和大清王朝的氣運息息相關。在乾隆末年,國庫空虛,饑民四起,國家已現頹靡之勢。嘉慶縮短煙花表演的時間,實際上是想為國庫節約經費。

而道光以後,除了道光皇帝本人生活簡樸,不喜吵鬧之外,取消從乾隆年間流傳下來的煙花盛會,是因為國家財政實在已經捉襟見肘,無力繼續支援如此耗費財力物力的煙花表演。

到清末之後,隨著宮廷煙花表演的式微,民間百姓燃放煙花的活動反而多了起來。有趣的是,民間燃放煙花爆竹,還遭到過清廷官方的禁令。在光緒年間,天津巡警局曾釋出過一則通告稱:

“入冬以來,風高物燥。瞬屆年節,競放花炮。起花雙響,高入雲霄。遺火落下,貽害非小。販賣燃放,均幹禁條。特先曉諭,廣為勸告。父戒其子,兄為弟導。子弟有犯,父兄枷號。倘敢故違,決不寬饒。”

原來,因為當時天津地區有太多老百姓在春節期間燃放煙花,容易引發火災,因而遭到禁止。

其實,煙花雖然美觀喜慶,但的確會造成大氣汙染,疏忽之下也容易形成火災,得不償失。我們如今傳承傳統文化,也應該有所揚棄。對燃放煙花爆竹,我們更應遵守相關規定,用文明的方式來慶祝佳節,過一個吉祥安全的歡樂元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