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道吉日

當前位置 /首頁/老黃曆/黃道吉日/列表

農曆三月十六適合結婚嗎,2017農曆三月十六結婚好嗎

“婚姻”二字,在我國古代寫作“昏因”,古人註解此為“男以昏時迎女,女因男而來”,讀來頗有幾分妙趣。而在古代紛繁的婚俗之中,挑選結婚吉日是相當重要的一個環節,那麼今天的良辰吉日就為你介紹,2017農曆三月十六結婚好嗎?

2017農曆三月十六結婚好嗎,農曆三月十六適合結婚嗎

農曆三月十六,公曆2017年4月12日,星期三,衝豬(癸亥)煞東
  【宜】裝修 入宅 赴任 蓋屋 搬家 開工 立券 納財 經絡 納畜 祭祀 齋醮 出行 求財 祈福 牧養 求醫 解除 栽種 開光 修造 開張 開業 開市 移徙
  【忌】開倉 破土 行喪 安葬 結婚 訂婚 嫁娶 納采
  查詢老黃曆可見,2017年農曆三月十六不宜結婚,有意辦喜事的準新人們或可另擇吉日。

中國古代各朝女子婚齡
  按照《禮記》所規定的男女成年標準來理解,我國古代嫁娶年齡一般標準是男20歲、女15歲。但實際上各朝代情況有異,如唐代,“男十五、女十三以上,得嫁娶”;明代,“凡男年十六、女年十四以上,並聽嫁娶。”

古代中國結婚必有媒人
  在中國古代,男女結婚大多是遵從“父母之命,媒妁之言”。媒人就是給男女牽紅線的介紹人,《說文》稱,“媒,謀也,謀合二姓者也。”元代王實甫的《西廂記》中,崔鶯鶯和張生在普救寺裡的偶然相遇,一見鍾情,私定終身,中間有一個紅娘,這紅娘就是媒人。

過去男女結婚,沒有媒人是不成的,即便真是私下定情,也得請個形式上的媒人來說親,叫“採媒”。早在先秦時期就是這樣,如《詩經·南山》的《氓》中有一句:“匪我愆期,子無良媒”,說明了當時非媒人不可嫁的現實。

後來不少朝代從法律上規定,結婚必有媒人,如《唐律·名例》疏:“嫁娶有媒”;《戶婚》疏:“為婚之法,必有行媒”。到元代,這方面規定更詳細了,《元典章·戶部·禮婚》:“媒妁由地方長老,保送信實婦人,充官為籍。”意思是,媒人不是什麼人都能幹的,得由地方威信高的老人推薦,選誠實守信的已婚婦女報給官方,登記註冊,統一管理。

這種媒人是民間性質的,屬私媒。而在古代還有一種官媒,就是官府負責解決“剩男”婚姻配偶的專職人員,與今天民政機關髮結婚證書的公務員在某些職能上有相同的地方,但權力更大。

官媒通過強制手段給“剩男”找老婆,給“剩女”找老公,指定某女嫁某男、某男娶某女,實是一種分配婚姻,純是“拉女配”。《晉書·武帝紀》載,司馬炎在泰始九年冬十月詔令,“制女年十七父母不嫁者,使長吏配之。”意思是說,女孩子到17歲,如果父母不將閨女嫁出去,地方官府就要找個“剩男”逼其出嫁。當然在今天看,這是一種封建落後的做法。

TAG標籤:三月 農曆 十六 結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