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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5月20日民政局上班嗎,2017年5月20日能領證嗎

在如今追求時尚與浪漫的年輕一代之中,“520”不僅僅是一個普通的數字,因為漢語諧音“我愛你”,這一天也成為愛情至上的甜蜜日子,近年來有不少情侶都喜歡在這一天去民政機關領證,正式展開人生的新階段。那麼今天的老黃曆就為你介紹,2017年5月20日能領證嗎,2017年5月20日民政機關上班嗎?

2017年5月20日能領證嗎,2017年5月20日民政局上班嗎

問:2017年5月20日可以領結婚證嗎?
  答:2017年5月20日,農曆四月二十五,這一天是星期六,是我國法定的雙休日,民政機關在這一天不上班。

問:民政機關的正常上班時間是什麼時候?
  答:民政機關的正常上班時間: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

由此可見,各地的民政機關作為婚姻登記機關,屬於國家事業單位,2017年5月20日是國家法定假日,期間一般是不上班的,但由於地區或具體情況的不同,有的地方“特事特辦”,或在節假日有開通加班視窗,所以大家在前往領證之前一定要先諮詢所在區域內的民政局,是否有負責結婚登記的人值班,以免白跑一趟。

民政機關領證注意事項
 民政機關辦理結婚證的流程
  1、要求結婚登記的男女雙方持所需證件共同到一方常住戶口的區、縣級市民政機關(或鎮人民政府)的婚姻登記機關提出申請。申請補辦結婚登記或復婚登記的,按照結婚登記程式辦理。
  2、雙方當事人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提出申請,各填寫一份《申請結婚登記宣告書》。
  3、雙方當事人必須在婚姻登記員面前親自在《申請結婚登記宣告書》中“宣告人”一欄簽名或按指印。
  4、婚姻登記機關對雙方提交的證件、宣告進行審查,符合結婚登記條件的,准予登記。

結婚登記條件
  1、男女雙方必須自願結婚。
  2、結婚年齡:男年滿22週歲。女年滿20週歲。
  3、雙方沒有直系血親和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係。

結婚登記提交的證件
  1、本人常住戶口簿、居民身份證。
  2、當事人提交3張2寸近期半身免冠彩色合影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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