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結婚登記所需的證件,結婚去哪裡登記

通常結婚需要先登記,我國法律規定男女雙方登記結婚必須持相關證件到雙方任意一方戶籍地所在的區、縣民政局(或鎮人民政府)的婚姻登記處進行登記。

結婚去哪裡登記 結婚登記所需的證件

一、結婚去哪裡登記

我國法律規定男女雙方登記結婚必須持相關證件到雙方任意一方戶籍地所在的區、縣民政局(或鎮人民政府)的婚姻登記處進行登記。

二、結婚登記所需的證

1、中國公民境內結婚

①戶口證明

②居民身份證。

③再婚者,應當持有離婚者或相關檔案(解除夫妻關係證明、法律判決書等)

2、中國公民與外國申請境內結婚

中國公民須持有:

①本人戶籍證明;

②婚姻狀況證明

外國人須持有:

①本人護照或其他身份、國籍證件;

②公安機關簽發的《外國人居留證》,或外事部門頒發的身份證件,或臨時來華的入境、居留證件;

③經該國和中國駐該國使、領館認證的由該國公證機關出具的婚姻狀況證明,或該國駐華使、領館出具的婚姻狀況的證明。

外國僑民須持有:

①本人護照或代替護照的身份、國籍證件(無國籍者免交);

②公安機關簽發的《外國人居留證》;

③本人戶口所在地的縣級人民政府或工作所在單位的縣級以上機關、學校、事業、企業單位出具的本人姓名、性別、出生年月、民族、婚姻狀況(未婚、離婚、喪偶)、職業、工作性質、申請與何人結婚的證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