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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年八年級結婚可以去女方家嗎

結婚選日的道理,被很多人看重。值得關注的是,成婚要選一個黃道吉日,不可盲目篩選,也不可盲目跟隨他人。有的人選擇在正月八年級結婚,有的人不然。畢竟這上面的說法不一,很多東西也難以解釋。看一下黃曆上的日期也是有一定必要的,起碼讓自己可以躲開一些不吉利的事。

大年八年級結婚可以去女方家嗎

大年八年級結婚可以去女方家嗎
  大年八年級可以去女方家。按照傳統的習俗講究,大年八年級這一天,已婚夫婦需要去一個非常重要的地方,女方孃家。為什麼大年八年級要回孃家呢?古時民間有傳說已逝的老祖宗年底從天上回家享受供奉,如果看到家裡有“外人”,就不願進家門。這時候嫁出去的女兒等於潑出去的水,已婚女人被認為是“外人”,所以已婚女人不能在孃家過除夕、七年級。孃家的老祖宗享用供奉後,在七年級(或八年級)晚上就回到天上了,女兒就可以回家了。
  結婚六禮的禮法“納徵”指什麼
  “納徵”是指男家把聘書和禮書送到女家。在大婚前一個月至兩週,男家會請兩位或四位女性親戚(須是全福之人)約同媒人,帶備聘金、禮金及聘禮到女方家中;此時,女家需回禮。納徵:古代漢族婚姻風俗。流行於全國許多地區。“六禮”中的第四禮。亦稱“納成”。即男家納吉往女家送聘禮。《禮記·士昏禮》孔穎達疏:“納徵者,納聘財也。徵,成也。先納聘財而後婚成。”經此儀禮婚約完全成立。古代漢族婚姻風俗。流行於全國許多地區。“六禮”中的第四禮。亦稱“納成”。即男家納吉往女家送聘禮。《禮記·士昏禮》孔穎達疏:“納徵者,納聘財也。徵,成也。先納聘財而後婚成。”經此儀禮婚約完全成立。《晉書·志十一》:“太康八年,有司奏:婚禮納徵,大婚用玄纁束帛,加珪,馬二駟。王侯玄纁束帛,加璧,乘馬。大夫用玄纁束帛,加羊。”宋代所用禮物不再遵循周志,金銀綾絹,各依等級而定。明代聘禮提倡節儉。《明史·志三十一》品官婚禮:“納徵如吉儀,加玄纁,束帛,函書,不用雁。”儀式因襲宋制:“賓致詞曰:某官以伉儷之重,加惠某官,率循典禮。有不腆之幣,敢請納徵。”主婚者曰:“某官貺kuàng某以重禮,某敢不拜受。”賓以函書授主婚者,主婚者亦答以函書。”至近代,無“納徵”之名,而有送禮之實,或並之於納采,或更稱納幣。1920年《英山縣誌》:“婚禮古有納采,問名,納吉,納徵,請期,親迎六禮,今止用納采,納幣。”

大年八年級結婚可以去女方家嗎 第2張

結婚六禮的禮法“親迎”指什麼
  在結婚吉日,穿著禮服的新郎會偕同媒人、親友親自往女家迎娶新娘。新郎在到女家前需到女家的祖廟行拜見禮,之後才用花轎將新娘接到男家。在男家完成拜天、地、祖先的儀式後,便送入洞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