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嫁文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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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女雙方必須登記,可以只辦婚禮不領證嗎

一些生活在農村的人可能聽他們的爺爺奶奶說過,在他們老一輩的時代,是沒有結婚證的,他們的婚姻就是實實在在的“父母之命、媒妁之言”。所以在舊時社會是可以只辦婚禮不領結婚證的,但是如今社會就不允許了,我們如今生活在法制社會,婚姻關係也受法律的保護。

可以只辦婚禮不領證嗎 男女雙方必須登記

法律上不可以

我國《婚姻法》第8條明確規定:“要求結婚的男女雙方必須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進行結婚登記。符合本法規定的,予以登記,發給結婚證。取得結婚證,即確立夫妻關係。未辦理結婚登記的,應當補辦結婚登記。”領證結婚,是向國家法律部門(民政局)登記,雙方自願結婚成為夫妻。一旦婚後有什麼變動,雙方拿著結婚證,到民政局去辦理離婚手續就行了。

生活上不行

我國婚姻法有規定,只有登記,領了結婚證才是合法婚姻。你領了證,不辦婚禮,在法律上是可行的,只是不符合民俗。你只舉辦婚禮不領證,在我國現有體制內,你將會遇到很多麻煩。比如,你夫妻產生矛盾了,你愛人和別人結合了,你無權利干涉。夫妻財產無法分配。以後有孩子,無法上學,因為孩子無戶口。因此,在中國這個法治社會,兩個人結婚還是要領結婚證才能正常生活。

結婚登記的意義

無論當事人是否舉行了婚禮,也無論當事人是否同居,他們之間的夫妻關係已經存在了,要解除這種關係,就必須履行離婚手續。而且一旦他們之間出現任何糾紛,都要以夫妻的身份關係來處理問題。如果沒有進行結婚登記手續,即使雙方都認為相互之間是夫妻關係,包括已經舉行了婚禮、兩人已經同居、財產共享,這些都不為法律所認可,當然也就不能享受到法律對夫妻關係的保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