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個人在一起久了,到了已經沒有感情的地步,就應該選擇離開,讓兩個人都好過。那麼,在你出現了想要分手這個念頭的時候,你真的能果斷分手嗎?還是需要一定的時間?下面,做一道愛情測試看看你想分手要多久才能做到。
A、從想分手到說再見的距離,一週左右
對於行事果斷的你,最反感的就是在感情上拖泥帶水,浪費了自己的精力,也耽誤別人的青春。如果在一起的感覺不對了,矛盾不可調和,或者沒有調和的必要了。你最多煩惱一個星期就提出分手了,堅決的態度讓對方想挽留都難!
B、從想分手到說再見的距離,1~3個月
對於理性的你來說,一見鍾情的浪漫太不靠譜,一時衝動就說出分手的話也太不負責,幾個月的猶豫期是必要的。你會用這段時間冷靜的思考繼續下去究竟是對是錯,是否還要挽回的必要……若是還可以繼續,你會給彼此機會,若是不能繼續,也就沒有什麼捨不得了。
C、從想分手到說再見的距離,一年半載
其實但凡能忍得下去,你都會忍,但凡有希望,你都會給對方機會。可若是實在沒辦法改變與調整感情的頹勢了,你也難免會想著分手,以此來解脫。可你又確實不會想做那個殘忍的“壞人”,也還是念著點舊情,一拖時間就長了!
D、從想分手到說再見的距離,沒有期限
愛情不是遊戲,你從戀愛的一開始,能想到的就是白頭偕老,兩個人能一起長長久久的走下去。分手對你來說就是一件痛不欲生的事,捨不得,放不下,來來去去的煩惱,左左右右的糾結,甚至猶豫個沒完沒了,都不會主動提出來。想分手嗎?那也只是想想而已,除非是由對方堅決提出,不然想分也難分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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