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風俗和禁忌,大年十三有什麼講究

正月十三是農曆新年的第十三天,大部分的人都已經回到了工作的狀態中,對於在這一天有什麼風俗講究,很多人都是不太在意的,比起這天在傳統的習俗中應該去做什麼,人們更關心的是去和做好的自己的工作。

大年十三有什麼講究 風俗和禁忌

大年十三有什麼風俗
  滾龍燈
  繁昌荻港鎮春節玩滾龍的習俗已傳承了一百多年,一般為期四天。每年正月十三日為試燈,十四日為起燈,十五日為正燈,十六日為圓燈。試燈這天傍晚,六條老龍和多條滾龍首次上街。華燈初放時,龍燈開始上下穿行,四處盤旋飛舞。街道兩側,家家懸燈,各家各戶焚香放炮。接著,滾龍、花藍、故事燈、走馬燈、魚燈、獅子燈、兔子燈、蝴蝶燈、金瓜燈都上了街。這時路上各色龍燈川流不息,各樣彩燈閃爍輝煌,一直要鬧到三更以後,方才收燈,次日再接著玩燈,直到十六日圓燈。

 正月十三的禁忌
  農曆的正月十三,忌做活,忌出行。舊俗以農曆正月十三日始,以後每月提前兩天為百事禁忌日,此稱為“楊公忌日”,又稱“楊公十三忌”。世傳為唐代風水宗師楊筠鬆所訂定。這十三個“忌日”分別是正月十三、二月十一、三月初九、四月初七、五月初五、六月九年級、七月七年級、七月廿九、八月廿七、九月廿五、十月廿三、十一月廿一、十二月十九,這十三個日子中許多重大的事情都要避開。

大年十三有什麼講究 風俗和禁忌 第2張

正月十三是什麼日子
  正月十三散花燈又稱散燈花、散燈,是古代人們於農歷正月十三日至十六日晩上,在家中燃燈遍散各處以闢除不祥的民間風俗。散燈還被叫做“散小人”,晚清文人富察敦崇在《燕京歲時記·順星》中記載:“十三日至十六日,由堂奧以至大門,燃燈而照之,謂之散燈花,又謂之散小人,亦闢除不吉祥寓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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