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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因緣三世二重因果,詳解

“想想吧,因為我們的懶惰,總想著來日方長,做何事都能拖則拖,竟致那麼多的計劃、旅行、戀愛、對人生的探究未見實行!大難不至,我們就會什麼也不做,我們會發現自己又回到日復一日的平庸生活,生活的慾望被消磨殆盡。”
  那麼,接下來我們一起來看看十二因緣三世二重因果的詳解。

詳解:十二因緣三世二重因果

第一重因果:過去因到現在果。

過去因:無明是過去迷惑。行是過去造業。

1、無明:我們迷惑無知,對善惡因果不明白,於佛、法、僧三寶不明白,也不知不覺,這就稱為“無明”。在十二因緣中的“無明”是過去世煩惱的總稱。

2、行:因為無明使我們迷惑,發動心驅使身,口,意造業,此稱為“行”。此造作產生將來的果報,既是我們今世所受的善惡諸業的果報,所以“行”就是業報,使我們投胎輪迴生死。現在果:識、名色、六入、觸、受是現在苦果。

3、識:眾生前生死時,名色(精神與物質)的活動散滅,而轉成另一系列的精神活動。好像前世是人,死後轉生為烏龜,那做人的精神活動就滅,轉變成為烏龜的精神活動。因惑業導致,此“識”重新入胎。此“識”與前六識(眼、耳、鼻、舌、身、意)不同,在此處特別指入胎的“識”。在南傳佛教只說為“識”,但大成佛教的唯識宗說是第八識——阿賴耶識。我們死後,生前的名色散掉,心識繼續活動,形成意生身,也就是中陰身,它能夠入胎。

4、名色:名者心也,“色”者身也。“識”入胎後,身軀及精神組成胞胎。胞胎漸漸長成,物質的身軀慢慢的形成,就有六根;精神活動也慢慢產生知覺。在這成長的過程中,當它六根還沒圓滿生成時,精神活動成為“名”,身軀的生長稱為“色”。實際上現在我們也有“名色”,既是眼前身心的精神稱為“名”,身軀稱為“色”;但當胎兒生長時,六根未具,精神與物質的活動,稱之為“名色”。這是為了區別它們之間的不同,而特別給予的名稱。

5、六入:名色慢慢生長,六根生出來後,就有“六入”。因為我們從此得到訊息,知道外境,故稱為“六入”。“六入”又名“六根”,即眼、耳、鼻、舌、身、意。因為“六識”從此生起,像樹根能長出樹木,故稱為“六根”。六根成長依胞胎,成長圓滿之後胎兒就從母胎中出來,此時六根就完全具足。

6、觸:根、塵、識和合的心理作用,成為“觸”。此事一個心理作用,成為“心所”,並非兩個東西接觸之意。胎兒從母胎中出來後,六根就接觸到外境。胎兒一出世,第一個接觸外境的是身觸,而第一個受是苦受。同樣的,眼、耳、鼻、意,與外境接觸時,也產生眼觸,耳觸、鼻觸、舌觸和意觸。由識至受皆由過去業力引起、不自在故是苦果。

7、受:有了這個觸後,就可感受外界的事物,而生起苦受、樂受、不苦不樂受--舍受。十二因緣從“無明”、“行”、“識”、“名色”、“六入”、“觸”一直到“受”,這些都不是我們所需所要,是因為過去無明造業,現在承受到果報,而使我們擁有之。

第二重因果:現在因到未來果。
  現在因:愛、取是現在迷惑。
  有是現在造業。

詳解:十二因緣三世二重因果 第2張

8、愛:我們有了受,就迷在其中,對於所受之事物產生貪愛。因為有了受就有“愛”,對這個受染著、渴求。比如用黑布包住眼睛,整天不讓它看東西,肯定它受不了,會覺得很辛苦。眼睛整天愛看東西,對境界貪愛不以受為苦,使我們對這個貪愛產生種種的執著。此貪愛有很多種,主要有兩種:一者、境界愛,比如我們對於所看到的東西起愛染心;二者、自體愛,即是我們貪愛有一個“我”,貪愛這個身體是“我”。由此貪愛引發一切煩惱而起種種造作。

9、取:由於這個貪愛心加深執著,不願意舍離,稱為“取”。不止不願舍離,還希求將來獲得更多,即是希求將來有。取可分為四種:一者、欲取:即是我們執著,希望獲得更多自己貪愛的東西,稱為欲取。二者、見取:對於我們的知見、思想起貪愛,追求更豐富的知識,認為自己懂得道理是最好、最優勝的而執著它,稱為見取。三者、戒禁取:此亦是一種貪愛,執著守持某些戒律能解脫,能得福報等等。四者、我語取:此是對我的貪愛。這些執著都是貪,是我們過去的業習,現在顯現出來。

比如你有抽菸得業習,現在眼前有一隻香菸,就對他起貪愛;沒有抽菸業習的人,就無此貪。我們過去有種種業習,現在境界當前,就起種種貪愛。在這十二因緣中的“愛、取”既是眼前的迷惑,也就是一念“無明”之心。無明有貪、瞋、痴等種種的煩惱,但是此十二因緣中特別指的是貪愛,它最嚴重,可以引發業力形成將來的果報。因為我們渴求、貪愛、使到將來它形成果報,固在十二因緣中,貪愛佔很重要的位置,因“愛、取”故生將來“有”。

10、有:因為我們執取渴求,希望將來擁有許多東西,因執著而產生了將來之“業有”,稱為“有”,這個“有”又稱為“三有”。一者、欲有:既是欲界的業報;二者、色有:既是色界的業報;三者、無色有:既是無色界的業報。此(業)有由愛、取(煩惱)所發動之身、口,意三業而生之新業因,令此生死後,再生之識得到滋潤。未來果:生、老死是將來的苦果。

11、生:依愛、取形成的惑業,成為業力,使苦果不能止息,繼續發生,我們的身體敗壞後,未來世再從新投胎受生。

12、老死:有生故,將來必有生理及心理退化、貪生怕死、厭老死等身心之苦,故說五蘊之十二因緣相續,無有窮盡,它形成一連串的因果。

十二因緣就是因為有無明,所以有“行”之造作;因為造業而入胎,故有入胎之識;因為入胎,名色就展開活動,它擴充套件、擴大,就產生了六入;胎兒的六根圓滿後就出世,然後與外面的境界接觸;根、塵、識和合產生觸的心理,有了觸就產生受,過去我們貪愛的業習就會引發出來,愛即生;愛加深就有取,使我們希求它再來、再有,就形成了有;有將來的業,促使我們再來生,再來死。

這十二因緣就是有情眾生的流轉生死的前因後果,它的流轉並不是直線式,而是一個輪轉。既是過去的無明,造成現在的受;現在的無明,就是愛、取;現在的愛、取,就是下一世的無明,它一直迴圈不息,周而復始。在十二因緣中,我們要知道有迷惑,因迷惑而造業;造業後我們就要受業的果報--苦果。在受苦果的當中,我們繼續迷惑,繼續造業,造業後又再受報,這樣的迴圈作用,稱為十二因緣的流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