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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因緣說是原始佛教業報輪迴說的理論基礎

佛教的基本教義。用緣起說解釋人生本質及其流轉過程,又稱“十二緣起說”、“業感緣起說”。是原始佛教業報輪迴說的理論基礎。那麼,接下來跟隨小編一起來看看十二因緣說是原始佛教業報輪迴說的理論基礎。

十二因緣說是原始佛教業報輪迴說的理論基礎

十二因緣說
  “十二因緣說”,也叫“緣起說”,是佛教用以解釋人生現象及世間沒有任何孤立存在現象,也沒有任何永恆不變的現象;一切現象的產生和變化都因一定的條件,叫做“緣起”。據佛教的說法是:“有因有緣集世間,有因有緣世間集;有因有緣滅世間,有因有緣世間滅。”這裡的“因”,指多種條件中具有決定作用。

在“四諦”說中,“緣起”和“佛法”密不可分,“但見緣起便見法,但見法便見緣起”。實際,“緣起”是佛法的表現,或說是受佛法支配的,由於佛法的作用,可以從兩件似無內在聯絡的時間中“把握”其因果關係以便論證佛教的業報輪迴說。

何為十二因緣說
  佛教的基本教義。用緣起說解釋人生本質及其流轉過程,又稱“十二緣起說”、“業感緣起說”。是原始佛教業報輪迴說的理論基礎。認為世界上各種現象的存在都依賴於一定的條件(因緣),離開了條件,就無所謂存在。

十二因緣的12個環節
  十二因緣就是從無明到生死彼此成為條件或因果聯絡的12個環節:1、無明,即無知;2、行,由無明而產生的善與不善等行為(意志);3、識,相當於托胎時的心識;4、名色,相當於胎中的精神和物質方面的形體;5、六入,即眼、耳、鼻、舌、身、意(心)等6種感覺器官;6、觸,相當於出胎後開始接觸外界事物;7、受,即對苦樂等的感受;8、愛,即生起貪愛等慾望;9、取,指追求色、香、味、觸等;10、有,即生存的環境;11、生,即來世之再生;12、老死,是人生的終結。

其中,1、2是過去因,感現在果;3~7是現在果;8~10是現在因,感未來果;11、12是未來果。十二個環節前後之間互成因果,互為生滅條件,是涉歷過去、現在和未來三世的總的因果迴圈鏈條。原始佛教在分析苦難和造成苦難的原因時,提出此說,認為眾生之所以有生死輪迴種種痛苦煩惱,根源在於無明,只要破除無明,就可以滅除生死輪迴的痛苦而獲得解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