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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因緣說”的佛學理論是什麼?

我們一起來看看十二因緣說”的佛學理論是什麼?實際上,“緣起”是佛法的表現,或者說是受佛法支配的,由於佛法的的作用,可以從兩件似無內在聯絡的時間中“把握”其因果關係,以便論證佛教的業報輪迴說。

十二因緣說”的佛學理論是什麼?

“十二因緣說”,也叫“緣起說”,是佛教用以解釋人生現象及世間沒有任何孤立存在的現象,也沒有任何永恆不變的現象;一切的現象的產生和變化都因一定的條件,叫做“緣起”。

據佛教的說法是:“有因有緣集世間,有因有緣世間集;有因有緣滅世間,有因有緣世間滅。”這裡的“因”,指多種條件中具有決定的作用。在“四諦”說中,“緣起”和“佛法”密不可分,“但見緣起便見法,但見法便見緣起”。

實際上,“緣起”是佛法的表現,或者說是受佛法支配的,由於佛法的的作用,可以從兩件似無內在聯絡的時間中“把握”其因果關係,以便論證佛教的業報輪迴說。人生現象和世間現象變化無常,其因緣也各異,但“四諦”說認為,最基本的是十二因緣,這就是:佛教認為,人的一生和人世間之所以有種種“苦”的現象,根源全在於“痴”,這是苦的最後根源。

上述十二緣,又叫十二支。“四締”說認為,十二支中,對人生起最重要作用的是“生”、“愛”、“痴”三支,因為有“生”,就有“愛”,就會導致各種“苦”,而歸根到底則是由於“痴”。因此,人們要能獲得最終的解脫,便應修習佛理,徹底擺脫“痴”的羈絆,這就是“十二因緣說”的最終結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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