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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秋戰國時期佛教放生的淵源,博愛廣度

放生早在春秋戰國時代就有,甚至已出現了專門捕魚鳥以供放生的情況。可見,放生淵源十分久遠。那麼,關於春秋戰國時期的放生是什麼樣的呢?和現代社會的放生有什麼樣的不同?下面就到佛教放生中瞭解吧。

博愛廣度,春秋戰國時期佛教放生的淵源

先秦源流與形成
  中國漢地的放生活動古已有之。狹義單指人命;廣義則指一切人命與禽獸。《列子·說符篇》載:“正旦放生,示有恩也。”“客曰:‘民知君之慾放之,競而捕之,死者眾矣君如欲生之,不若禁民勿捕,捕而放之,恩過不相補矣。’簡子曰:‘善!’”可見,早在春秋戰國時代,中國漢地即有在特殊日子放生的說法,甚至已出現了專門捕魚鳥以供放生的情況。

不忍是很多人的常情,放生作為零星的事件,在古代各大文明區應該都有。略略讀查幾本經典,就發現“放生”於先秦中土,並非僅是罕見個例,而是一種影響很大的文化,“放生”高階動物則是一種亞文化、仁道式理想文化;《呂氏春秋》那種純屬實用目的、不非時殺的不殺幼鳥,並非仁者提倡的行為。

1、西周祭神以陶俑代替活人,相對於商代的習慣,就是對一批人犧的制度性放生。西周時代人文精神的勃興是東周時期人文精神發展和仁及(高階)生命論的重要前提。

2、《論語》裡孔子云“始作俑者,其無後乎!”,相對於陶俑制,推進了不忍和推愛。

3、《孔子家語》“五帝德”章雲“仁厚及於鳥獸昆蟲”,“困誓”章雲鳥獸避不義之人。清儒多以此書為偽作。但偽作論只是猜測,沒有實據,故難成立。而且,1973年河北八角廊西漢墓所出《儒家者言》,與《孔子家語》大致相同,可謂其不同版本,今人多信《家語》不偽。

4、春秋時期,晏子認為,大仁愛應該推及(部分)禽獸。
  《晏子春秋》雜上第九章雲:“景公探雀鷇,鷇弱,反之。晏子聞之,不待時而入見景公…再拜而賀曰…‘君探雀鷇,鷇弱反之,是長幼也。吾君仁愛,曾禽獸之加焉,而況於人乎!此聖王之道也。’”西漢劉向的《說苑》也有這個故事。鷇為初生之小鳥。

景公是性情中人,因鷇弱而非鷇小而返之,是出於不忍之心而非出於實用目的。晏子的順勢引導,也表現了春秋時期賢人的看法:聖王之道的仁愛,應該推及(部分)禽獸。

而景公的整體為政如何呢?酷刑廣泛、酷稅禍民、暴虐人民。孔子所謂“苛政猛於虎”講的就是齊景公。雖有晏子的緩和,但沒有完全改變其暴政性,以致景公死後不幾年,姜齊就亡于田氏。周革殷命後,最大的變國事件就是田氏革姜。齊景公為政接近於桀紂,實乃亡國之君。

可見,“放生”來自佛教論,把先秦中土人們的道德水平整體地降低到桀紂層次,完全違反中華文明的實際情況。

5、齊宣王對牛的放生事例
  據《孟子·梁惠王上》第七章:王坐於堂上,有牽牛而過堂下者,王見之,曰:“牛何之?”對曰:“將以釁鐘。”王曰:“舍之。吾不忍其觳觫,若無罪而就死地。”對曰:“然則廢釁鐘與?”曰:“何可廢也?以羊易之。”觳觫即驚恐發抖。

博愛廣度,春秋戰國時期佛教放生的淵源 第2張

這裡,齊宣王對牛,就是放生。他後來解釋道,不是愛財,是出於不忍。站在齊國這個大國的君主的位置看,單論財力,王室的宗教活動可以不在乎幾頭牛:故宣王之釋可信。

或曰:齊宣王以羊易牛,博愛不夠。不錯。因此,孟子在肯定宣王仁心的同時,也委婉地批評了他以小易大。

其實,先秦仁愛一般都是推愛、等差之愛(墨家的博愛也非泛愛眾生):由親人推及無辜旁人;由活人推及死人和俑人;並把生命分出貴賤,由最貴之人推及某些靈長類生命。這符合人的情感之邊際遞減性,現代很多人同情螞蟻,但一般不同情蚊子。齊宣王以羊易牛,因為在貴賤臺階上,牛貴於羊;論推愛,貴者優先。

6、孟子的“君子遠庖廚”論
  《梁惠王上》孟子對齊宣王曰:“君子之於禽獸也,見其牛,不忍見其死;聞其聲,不忍食其肉。是以君子遠庖廚也。”並雲“恩足以及禽獸”、“推恩足以保四海”。

7、“大德曰生”是先秦的流行思想
  大德曰生,論完整關係,不僅有天地對萬物的生育,還有人對人、人對其它生命的生育和保護。推薦:大慈大悲,佛教放生歷史介紹

可見,在先秦,放生,在齊景公(消極放生)、齊宣王(半積極放生)那裡都有個例;而且,是出於純粹德心而非功利;而且,行為是被讚頌的,旁邊有一種影響很大的文化。孟子的“君子遠庖廚”論,幾乎接近佛教的泛愛眾生,只能作為小眾的自律理想。

佛家的博愛廣度,儒墨不及;但儒墨(晏子可謂墨家之祖)的道德深度,佛家不及:佛家的博愛,似為道德之極,但佛教倡不殺生多是為免惡報、積善多是為得償,有功利性;捨身伺虎只是難以複製的傳說或誤傳;佛家還是有我的,人的需要之本性決定了佛家博愛的上限,沒有看到以辛勤勞動來飼養眾生的佛說及“墨佛”流派,相反是靠施捨養己,以他人為工具,也有自私:大眾化宗教的後面是功利。

另外,至少中土佛教的放生是兼顧功利和靈長,如放生物件是自然生長的龜、蛇、魚,而非家養的豬、鴨。儒墨作為入世學派,異於佛家的出世性,不可能實行廣泛的放生,那樣一來,生產難繼、且需安置遊牧人群,人群必惡(生存壓力內卷化);但放生據次位時,有補益,故讚頌。

可見,中土的放生有不同型別;若論文化倡導,道德層次高於天竺的放生。

《列子》所載趙簡子對鳩的放生,正符合正常的推愛範圍。據《周禮》卷三十,“獻鳩以養國老”,當時的鳩乃貴重動物,且靈性高,故屬於放生範圍,異於雞鴨螞蟻。而且他的放生是為示恩,乃功利,低於孔、晏所倡,低於景、宣所行,實屬平常。但持續、廣泛的放生習俗的形成,還是在佛教傳入中國之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