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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秋戰國時期的姓氏制度更改

不同時期的姓氏制度都不同,也有著許多的改變,在春秋戰國時期的姓氏應用對於女子也變得不一樣,而這其中的改變又具體到了哪些方面?

那麼,本期中國姓氏瞭解春秋戰國時期的姓氏制度更改。

春秋戰國時期的姓氏制度更改

到春秋以後,夫氏在女名中逐漸減少並近乎消失,那一時代青銅銘器中的婦女名,姓前冠以父方姓氏的逐漸超過了冠以夫方的。這似乎表明了社會上姓氏已經逐漸混一,女方出嫁冠以父親的氏就可以了,不再需要去追溯古老的姓了。到了戰國時代,史書中出現的各類女子就普遍稱氏而不稱姓了。它有力地證實了當時社會上姓的聯絡日益淡薄,古老的姓對於人們只剩下了觀念上的親屬聯絡,在現實生活中主要是族氏在起作用,氏在不知不覺中逐漸取代了姓,由此導致氏姓合併,終於統一。

中華姓氏的郡望與堂號過去我們經常能看到,民間嫁娶的名帖上或官宦人家的府第上寫著諸如“隴西李氏”、“彭城劉氏”、“三槐堂”、“西河堂”之類的字樣,在今天的大多數人看來已經有些不明所以,然而在當時卻是關乎有關人家的地域來源或血統所出的重要標誌。今天,如果我們要確知上述在李、劉兩個姓氏之前的“隴西”、“彭城”的含義以及“三槐”、“西河”的具體所指,還必須從郡望、堂號這兩個概念說起。

關於郡的歷史概況郡望用最簡單的話說就是郡中望族的意思。在過去,由於居住在某一個地方的某個家族因為這樣或那樣的原因成為著名家族,能夠獲得別人的羨慕或仰望,而所居住之地又被通稱為郡,因此其家族也被稱為郡望。當然,關於郡望的定義還有另外一些解釋,認為它是“某郡顯貴世族為標明家族身份而用的稱號,意即世居某郡,為當地所仰望”。

上述無論從何種角度解釋郡望,我們都可以發現它至少包含兩層意思:其中之一是其居住地郡,另一個才是其家族本身。也正因如此,如果我們要對郡望作一系統瞭解,必須先來看看什麼是郡,然後才是郡望問題。我們在這裡,首先來看看郡的問題。

在春秋以前,行政區劃或行政建制是以與國王關係遠近的分封為基礎的,稱為封國或封邑,諸如齊、魯、宋、陳、蔡等都是如此。

但隨著周王的衰微和各諸侯國的強盛,特別是一些強國對疆域的廣泛開拓,需要對其進行有效管理,同時又要避免重蹈此前周王依靠血緣關係進行分封而引起尾大不掉的覆轍,於是,春秋時的秦、晉、楚等國先後創立了“縣”、“郡”等行政建制,用以代替傳統的封建制。在這兩種建制中,“縣”出現稍早且大多設在內地,“郡”則大多設在邊境地區的地廣人稀之地,以後才逐漸在內地推行。

至於二者之間的關係,早期的“縣”、“郡”似乎還不像後來那樣縣統轄於郡,而是縣的地位略高於郡。能夠說明這一問題最突出的一個例子發生在春秋末年的晉國,是說其權臣趙簡子在晉定公十九年(前493)的一次軍事行動之前向將士許願說“克敵者上大夫受縣,下大夫受郡”,其中所提及的上大夫地位無疑在下大夫之上,在立軍功之後所獲得的獎賞沒有理由比下大夫低,因此也可知至少在當時的晉國是縣高於郡的。

只是在後來,有關國家設立在邊境地區的郡大約由於面積較大且逐漸繁榮等緣故才與縣的地位發生置換,或者在較多實行這一制度的秦國隨著勢力的擴張而把它推廣於新佔領的地區,從而在戰國時形成了郡下設縣的新格局,並在秦朝統一以後正式“廢封建置郡縣”,確立了以郡統縣的地方行政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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