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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久可以再婚,法院判決離婚的條件有哪些

世界上既有幸福的婚姻也存在不幸的婚姻,遠離了一段負面的婚姻想要重新開始新的感情也是很正常的事情,那麼在法院判決離婚之後多久可以再婚呢?

法院判決離婚的條件有哪些  多久可以再婚

一、法院判決離婚後多久可以再婚

答案:不一定,按照具體情況不同有所不同。

1、正常領證離婚

正常領證離婚的夫妻在離婚後隔天就可以再次領證,不受其他影響,但是領證的時候要記得帶上自己的離婚證以證明單身身份。

2、法院判決離婚一審判決

如果是法院判決的離婚,一審判決離婚正式生效之後,需要等待十五天才可以再次領證結婚,即第十六天可以去登記。這是因為我國《民事訴訟法》規定,當事人不服一審判決的,可在判決書送達的十五日內提起上訴,所以要等超過這個上訴時間才可再次登記結婚。

3、法院判決離婚二審判決

如果法院判決離婚已經是二審了,那麼就不需要像一審一樣再等待十幾天,判決正式生效之後的第二天就可以正常登記結婚了。

4、注意事項

總體而言就是法院判決離婚正式生效之後才可以再次結婚,而法院判決是否正式生效的判斷標準是:

(1)一審判決,向當事人送達離婚判決書,滿十五天雙方未提起上述,則判決生效可以再次登記;若有一方提起上訴則暫時不可以再次登記,需要等候二審。

(2)二審判決,二審已經是判決,所以判決書送達當事人之後就正式生效了,可以直接辦理再次結婚登記。

二、法院判決離婚的條件和依據

法律支援的離婚條件和依據如下:

1、一方患有不適宜結婚的疾病、嚴重的精神病或者其他導致難以發生性行為的疾病,且難以治癒。

2、夫妻雙方感情破裂,難以繼續共同生活。

3、婚前缺乏足夠了解,沒有深厚感情基礎,婚後也並沒有培養出感情。

4、一方欺騙了另一方,弄虛作假,有騙婚嫌疑的情況。

5、婚後沒有同居生活也沒有感情基礎,且難以繼續生活。

6、非自願結婚,屬於包辦婚姻。

7、夫妻感情不和分居超過三年,不履行夫妻義務且難以和好。

8、一方有通姦、非法同居、重婚、家暴虐待或其他重大違法行為和惡劣生活習慣。

9、一方失蹤滿兩年確找尋不到的。

10、其他原因導致的感情破裂且難以修復。

由上文我們可以知道,法院判決離婚之後正式生效即可再次結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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