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與結婚證有關的法律條文,國家法定年齡結婚年齡

國家法定年齡結婚年齡 :國家法定結婚年齡是男性年滿二十二週歲,女性年滿二十週歲。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七條:結婚年齡,男不得早於二十二週歲,女不得早於二十週歲。

國家法定年齡結婚年齡 與結婚證有關的法律條文

一、國家法定年齡結婚年齡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七條:結婚年齡,男不得早於二十二週歲,女不得早於二十週歲。

所以男生法定結婚年齡在二十二週歲以上,女生法定結婚年齡在二十週歲以上。

二、與結婚證有關的法律條文

1、《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七條 結婚年齡,男不得早於二十二週歲,女不得早於二十週歲。

2、《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九條 要求結婚的男女雙方應當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結婚登記。符合本法規定的,予以登記,發給結婚證。完成結婚登記,即確立婚姻關係。未辦理結婚登記的,應當補辦登記。

3、《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一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無效:

(一)重婚;

(二)有禁止結婚的親屬關係;

(三)未到法定婚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