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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魏馮太后,北魏中期改革的實際主持者

在我國曆史上,有一些太后掌握著足以和皇帝匹敵的權力,是封建社會中罕見的“女強人”,她們有的為了輔佐幼主盡心竭力,甚至親自上陣垂簾聽政,但也有的揮霍權力以滿一己之私,以至禍國殃民,但不管後世評判她們功過幾何,她們都在史書中留下了傳奇的一筆。那麼就讓民族文化為你介紹,北魏馮太后。

北魏中期改革的實際主持者 北魏馮太后

北魏馮太后——馮氏
  馮太后(442—490年),北魏文成帝拓跋濬的皇后,獻文帝拓跋弘的嫡母,孝文帝元巨集(拓跋巨集)的祖母。馮太后是北魏中期一系列改革的實際主持者,並對北魏孝文帝改革產生了重要影響。

和平六年(465年),北魏獻文帝即位,尊為皇太后。其時政局動盪,馮太后臨朝聽政,定策誅殺了權臣乙渾,後依據北魏祖制歸政獻文帝。

延興六年(476年),獻文帝暴崩,時人稱馮太后殺。馮太后二度臨朝稱制達十四年,尊為太皇太后;太和十四年(490年)去世,享年四十九,葬於永固陵,諡號文成文明皇后。

太和新制
  太和八年(公元484年)六月,在馮太后的主持下,北魏仿效兩漢魏晉舊制下達了“班俸祿”詔書。規定在原來的戶調之外,每戶增調三匹、谷二斛九鬥,作為發放百官俸祿的來源。

內外百官,皆以品秩高下確定其俸祿的等次。俸祿確定之後,再貪贓滿一匹者。此法的實施,對普通百姓雖有“一時之煩”,但終能得到“永逸之益”。為了切實貫徹俸祿制,馮太后還派使者分巡各地,糾舉食祿之外犯贓者。

次年十月,馮太后在大臣李安世的建議下,頒佈了“均田令”,從而開始在社會經濟方面進行重大變革。“均田令”是指國家對無主荒田以政府的名義定時、按人口分授給農民。

均田制度使失去了土地的農民重新回到土地之上,流亡無居者和蔭附於豪強名下的佃客也擺脫了束縛,成為政府的編戶齊民,從而增加了國家控制的勞動人口和徵稅物件,提高了農民的生產積極性。

這一制度,使北魏落後的社會經濟結構迅速向先進的封建化的經濟結構過渡,同時為經濟結構的靈活運轉補充了新鮮血液。均田令的頒佈實施標誌著北魏統治者開始轉向接受漢族的封建統治方式。

這一制度歷經北齊、北周,到隋唐約三百年,不僅使北魏社會經濟得到發展,而且奠定了後來隋唐社會的經濟基礎。馮太后主持推行的均田制,既對北魏歷史的發展作出了重大貢獻,也給後世留下了寶貴的遺產。

太和十年(公元486年),馮太后又主持對地方基層組織——宗主督護制進行改革,實施了“三長制”。這樣,北魏建立起了較為完善的地方基層組織,既便利清查蔭附戶口,又確定了課徵賦稅的統一準則,防止那些企圖逃避賦役者再鑽空子,從而削弱了地方豪強的經濟實力,增強了國力,提高了中央政府的權威。

後世評價馮太后採取的這些重大改革措施,對於促進北魏由鮮卑族落後的生產方式向漢族先進的封建生產方式的過渡,即封建化起到了推動作用。此外,為了使鮮卑族逐漸適應漢族人民的生活方式和禮儀制度,馮太后大興教育,尊崇儒法,禁斷卜筮、讖緯之學,從而開始了鮮卑族的漢化過程。這一點,又為後來孝文帝遷都洛陽,推行大規模的漢化措施打下了基礎,清除了障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