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族文化

當前位置 /首頁/傳統文化/民族文化/列表

“法、術、勢”結合,法家的用人之術都有哪些

作為先秦諸子中最重視法律效力及作用的學派,法家將以法治國的核心思想融入了舉國上下的方方面面。
  百姓守法理所當然,公卿大臣同樣要遵法不得違反,而對人君的用人之道,法家亦有一套獨特的方略。
  那麼今天的法家文化就為你介紹法家“法、術、勢”三者結合的用人之道。

法家的用人之術都有哪些:“法、術、勢”結合

在法家思想的發展過程中,出現了三種派別,為後來韓非的集法家之大成提供了思想依據和理論基礎。

其一重“法”,即“變法之法”以戰國中期的商鞅為宗。他的特殊政略是以嚴刑厚賞來推行法令,使凡奉法遵令的人無或缺賞,凡犯法違令的人無所逃罰。他一生中推動兩次變法,變法修刑,健全法制,建立了完善的“明賞罰”機制和軍功制度,為秦國一統七國,打下了基礎。

其二重“術”,以和商鞅同時期的韓國變法家申不害為宗。所謂“術”,就是指控制觀察人際關係,及察言觀色,控制操作上下級關係的手法,手腕,也就是人主操縱臣下的陰謀,是指聲色不露而辨別忠奸,賞罰莫測而切中事實的妙算。術派倡導“術為法用”,強調術在變法中的重要性,推崇君主運用術來掌握控制朝政。

其三重“勢”,以和孟子同時的趙人慎到為宗。他在強調治國以法為準繩的前提下“講法兼勢”,認為任何變法及出仕處事之道,都要看準“勢”的變化,要讓形“勢”總是站在自己這邊,依靠控制“勢”而達到控制變法和強國的目的。慎到的“勢”其實指的就是威權,勢派要求統治威權應當儘量擴大,而且要集中在人主手裡,使君主成為人臣恐怕的物件,以便壓制臣下的力量和野心,維護君主統治。

法、術、勢三派在堅持以法治國的前提下,方式方法各有側重,各具特點。隨著法家學說的逐漸成熟,韓非提出了將三者緊密結合的思想。法是指健全法制;勢指的是君主的權勢,君主需要獨掌軍政大權;術則是指駕御群臣、掌握政權、推行法令的策略和手段,主要用來察覺、防止犯上作亂,維護君主地位。

作為結合了法、術、勢三家觀點精華的集大成者,韓非繼續將“法術勢合”的理論作了延伸,在《韓非子·內儲說上》中提出七種用人之術。

一曰眾端參觀,要從多個方面觀察驗證下級的言行,真理往往掌握在少數人手中;

二曰必罰明威,對犯有罪行的人要堅決懲罰,以顯示制度的尊嚴,才能防止人因為藐視制度而鑄成大錯;

三曰信賞盡能,對有功之臣的賞賜一定要兌現,適當的激勵,使下級願為君主竭盡自己的能力;

四曰一聽責下,讓下級單獨發表言論,就不會有人人云亦云地隨大流了;

五曰疑詔詭使,發出可疑的命令,使出詭詐的手段,以觀察下級是否對自己忠誠;

六曰挾知而問,把已經知道了的事情再拿出來詢問下級,以測試下級的言論是否誠實可靠

七曰倒言反事。說與本意相反的話,做與本意相反的事,試探下級是否有姦情。

結束語:韓非一生追求的政治抱負,是為統治者建立一套完善而行之有效的“王者之道”,也就是他將“法”、“術”、“勢”三者結合的理論體系,其實質是“以君為主、法術勢相輔相成”。帶有濃厚實用主義和功利色彩,對後世產生了重要的影響。

TAG標籤:法家 用人 之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