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伍廷芳簡介,近代第一個法學博士

在民國時期的中國才開始慢慢進入這個世界的大舞臺,大多數家庭有條件的人都選擇背井離鄉去他國修習留學,然後把這些知識帶回中國。伍廷芳就是近代有名的第一個法學博士

那麼,本期廣東文化一起了解伍廷芳。

近代第一個法學博士:伍廷芳簡介

伍廷芳(1842年~1922年),本名敘,字文爵,又名伍才,號秩庸,後改名廷芳。漢族,廣東新會西墩人,清末民初傑出的外交家、法學家,出生於新加坡,3歲隨父回廣州芳村定居,早年入香港聖保羅書院,1874年自費留學英國,入倫敦學院攻讀法學,獲博士學位及大律師資格,成為中國近代第一個法學博士,後回香港任律師,成為香港立法局第一位華人議員。

洋務運動開始後,1882年進入李鴻章幕府,出任法律顧問,參與中法談判、馬關談判等,1896年被清政府任命為駐美國、西班牙、祕魯公使,簽訂近代中國第一個平等條約《中墨通商條約》。

辛亥革命爆發後,任中華民國軍政府外交總長,主持南北議和,達成迫清室退位。南京臨時政府成立後,出任司法總長。1917年赴廣州參加護法運動,任護法軍政府外交總長、財政總長。1922年,陳炯明叛變時,因驚憤成疾,逝世於廣州。

1842年7月30日,生於新加坡,後隨父回國居廣州。13歲時曾被綁票,逃脫後隻身赴香港聖保羅學院求學,接受了六年的西式教育,5年後,以優異成績畢業。求學期間,與黃勝—起創辦第一家中文報紙《中外新報》,又協助陳藹亭創辦《香港華字報》。

1862年,擔任香港高等法院譯員。1864年,與何進善牧師的長女、何啟之姐妙齡女士結婚。1870年,由高等法院調任巡理廳首席譯員。1874年,自費留學英國,入倫敦學院攻讀法學,斯滿後取得大律師資格。

922年6月16日,陳炯明炮轟總統府,孫中山避入永豐艦。第二天,80歲的伍廷芳立即上艦看望孫中山,共商反叛大計。回家之後,還憤怒不已,次日接到陳炯明來電,要求他向孫中山勸說,讓他下野,言辭中對伍廷芳也頗為不敬。一氣之下,他病臥不起,兒子伍朝樞立即送他進廣州新公醫院,被確診為肺炎。

6月23日,伍廷芳終於乘鶴西去。在永豐艦的孫中山悲痛萬分,艦上他發表演說:“今日伍總長之歿,無異代我先死,亦即代諸君而死,為伍總長個人計,誠死得其所;惟元老凋謝,此後共謀國事,同德一心,恐無如伍總長其人矣。

惟全軍惟有奮勇殺賊,繼成(承)其志,使其瞑目於九泉之下,以盡後死者之責而已。”“彌留時,猶諄諄授公子朝樞以護法本末,昭示國人,無一語及家事。”紀念伍廷芳的活動在全國展開,1922年12月17日,上海開了追悼大會。

【結束語】“人固有一死,或重於泰山,或輕於鴻毛,用之所趨異也。”每個人都會離開這個世界,不過如果能夠在歷史上,或者是對社會創造出一些有益的東西,那他這一生也不是白白度過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