結婚登記要求,結婚證辦理需要什麼材料
結婚證辦理需要什麼材料,雙方當事人的戶口以及身份原件、影印件;雙方當事人之間無直系血親關係以及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係簽字宣告;三張近期免冠半身紅底或藍底雙人兩寸照;再婚者出示離婚證或法院出具的離婚判決書;港澳臺同胞、華僑、外國公民需要持有效的通行證等材料。
一、結婚證辦理需要的材料
1、雙方當事人的戶口以及身份原件、影印件。
2、雙方當事人之間無直系血親關係以及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係宣告。
3、三張近期免冠半身紅底或藍底雙人照(結婚證照片尺寸必須為兩寸)。
4、若一方為再婚者,還應攜帶離婚證或法院出具的離婚判決書。
5、若一方當事人為港澳臺同胞,須持有內地往來通行證、回鄉證以及其他的有效手續。
6、若一方當事人為華僑,須持有資料。
7、若一方當事人為外國公民,須持有有效資料、有效國際旅行手續。
二、結婚登記要求
1、雙方當事人必須自願進行結婚登記,這一條雙方當事人進行自主把握。
2、雙方當事人的年齡必須滿足國家法定的結婚年齡,即男生必須年滿22週歲,女生必須年滿20週歲才可結婚。
3、雙方當事人之間無直系血親或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係。
4、雙方當事人在法律關係上均無配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