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彩禮錢與偶那些法律規定,結婚彩禮錢歸誰所有

結婚前,男方一般都會給女方彩禮錢,這是結婚的傳統習俗。那給女方的彩禮錢歸誰所有呢?

結婚彩禮錢歸誰所有 彩禮錢與偶那些法律規定

一、彩禮錢歸誰所有

送彩禮本身是一種歷史傳統的民間習俗,國內法律上未做出很明確的規定,甚至有些地方並不存在這種習俗。通常彩禮錢由父母接受,也可以由準新娘接收。無論是誰接收了彩禮錢,如果男女雙方的婚姻未成,並不影響男方去要求退還彩禮的權利。

二、法律規定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二)第十條規定,當事人請求返還按照習俗給付的彩禮的,如果查明屬於以下情形,人民法院應當予以支援:

1.雙方未辦理結婚登記手續的;

2.雙方辦理結婚登記手續但確未共同生活的;

3.婚前給付並導致給付人生活困難的。

三、彩禮認定和返還

1.認定為夫妻共同財產情況

如果一方收受彩禮之後將彩禮用作購買婚後的生活用品或傢俱,那麼應當認定為夫妻共同財產,由夫妻來共同處置。

2.彩禮由一方接收情況

彩禮由結婚的一方收受,進入男女一方的個人賬戶,那麼應當認定為夫妻共同財產。婚姻存續期間,夫妻雙方所獲得的收入一般應認定為夫妻共同財產。

3.不屬於夫妻共同財產情況

彩禮由一方家庭收受並佔有,婚姻的男女雙方並未接收,那麼這種是不可以認定為夫妻共同財產的。如果婚姻未成,送彩禮的一方可以要求收受彩禮的一方退還彩禮。

4.彩禮不能退還情形

(1)彩禮已用於婚後的家庭生活。

(2)未進行結婚登記,但是彩禮已用於雙方共同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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