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彩禮返還範圍是什麼,農村彩禮新規定有哪些內容

從古至今,彩禮都是我國獨有的結婚習俗,它是男女雙方婚姻的一種約定。而現在農村彩禮出現很多新規定,那麼農村彩禮新規定包括哪些內容,彩禮的返還範圍有哪些呢?下面,隨小編一起來看下吧!

農村彩禮新規定有哪些內容 彩禮返還範圍是什麼

農村彩禮新規定

1、根據最高人民法院提出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第十條規定,當事人請求返還按照習俗給付的彩禮,如果查明屬於以下情形,人民法院應當予以支援:

(一)雙方未辦理結婚登記手續;

(二)雙方辦理結婚登記手續但沒有明確共同生活在一起;

(三)婚前給付並導致給付人生活困難的。

其中特別指出,第(二)、(三)項的規定應當以雙方離婚為條件,由此可見,彩禮的返還也與這兩個條件有關。

2、一般情況下法院是不支援返還彩禮的,除非滿足以下條件:

給付彩禮的行為導致給付人生活困難的情況,那麼這時候就要注意導致生活困難的原因是給付方彩禮之後,婚前的債務婚後無經濟來源償還,依靠自己的力量又無法維持最基本的生活水平。其次,如何認定“生活困難”,需要根據彩禮的數額、給付人的生活來源、當地生活水平等因素綜合考慮。

3、一般來說,男女雙方共同生活的時間較短,且彩禮數額較大的話,人民法院都會傾向於返還彩禮的。一般認定為附條件的贈與,如果雙方沒有確定結婚關係的,贈與不發生法律作用,那麼贈與物應當返還。

彩禮的返還範圍

(一)如果男方反悔要求返還彩禮,而女方購買了結婚用品等一些相關物品的,購買所花費的費用應當從彩禮中扣除,剩下的部分予以返還。

(二)如果彩禮轉換成夫妻共同生活財產時,可將彩禮的返還與分割共同財產一併考慮,在分割中體現彩禮的返還,但應注意女方的“嫁妝”可視為女方的婚前財產,雖雙方共同使用,但不能視為用於共同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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