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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有民族特色的藏族喪葬文化

喪葬文化在很久以前就已經有了,在民間常常有“入土為安”的說法。這種說法是一種支援土葬的說法,而每個民族經過漫長的發展,自然形成了自己獨特的喪葬文化。
  那麼,下面隨小編一起來看一下藏族文化吧!

具有民族特色的藏族喪葬文化

民族在漫長的歷史過程中,形成了具有高原特色的喪葬文化。從文獻史料和考古遺存看,其喪葬形式有火葬、石葬、墓葬、天葬(鳥葬)、塔葬、靈葬(靈塔葬)以及樹葬、水葬等。由於歷史、宗教以及自然條件等原因,這些喪葬儀式逐漸發生變化。

一、火葬
  歷史上,火葬是藏族人對最敬重的人使用的葬法。朶藏才旦、格桑本所著的《天葬——藏族喪葬文化》中講道:“藏傳佛教佛僧大德們仿效佛祖及印度火化的喪俗,紛紛執意火化,把火葬清高化、神祕化,成為表現一種社會等級的葬俗,隨之又有附庸風雅、自視高貴的王公貴族、土官頭人大批加入火葬之列,有意無意地排斥了平民階層,使火葬變成了統治階層的喪俗,成為上層人士的‘專利’,平民只能望而卻步,不敢加入。在有的地方,平民若實行火葬,則受到社會的非議和打擊。”

此外,這從有關文獻對西藏曆史上天赤七王死後“屍體像彩虹一樣消失”的記載中也可以得到佐證。藏學專家土登彭措先生在其所著的《藏史綱要》中寫到:“天赤七王進行火葬之後煙火像彩虹一樣飛上天空之後煙消雲散。”《東嘎藏學大辭典》中也講道:“苯教認為天赤七王……死後抓著頭頂上的白色繩子,像彩虹一樣消逝在天空。”

這裡講的“白色”的繩子,應當指的是火葬時冒出的煙。然而,也有一些專家學者不同意這一看法。陳立明、曹曉燕在《西藏民俗文化》一書中即認為:“史籍中記述的天赤七王死後不留屍體在人間,像彩虹一樣消逝在天空,實際上反映了藏族遠古時代人死後‘棄之中野,不封不樹’的野葬習俗”。朶藏加和德吉卓瑪等學者則認為“天赤七王”死後之所以不見屍體,是因為巫師及衛士們將其祕密運至最險要、最偏僻的地方藏匿,以避免國王屍體被人們發現,而禿鷲則是將國王屍骸帶到天界去的具有神奇功能的“天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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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看法在學術界有一定影響,但是仔細分析的話,我們會發現這種見解是不合情理的。

因為一個受人民敬仰愛戴的像神一樣的贊普是不可能被“棄之中野,不封不樹”進行野葬的。在佛教觀念還未進入藏地時,他們的屍體也不可能被運到最險要、最偏僻的地方,由禿鷲將其帶至天界,因為當時藏族人的腦海裡還沒有產生把禿鷲當成天使般的神鳥的觀念。那麼,應當如何解釋“天赤七王”死後不見屍體、像彩虹一樣消失呢?最合理的解釋就是對他們進行了火葬。

火葬也是佛教推崇的喪葬方式。然而,隨著佛教在西藏的發展興盛,火葬非但沒有成為藏族主要的喪葬方式,反而逐漸淡化併為其他喪葬儀式取代,其原因究竟是為何呢?

有的學者主張這是因為當時西藏缺乏木材所致,如焦治平、陳昌文認為:“雖然火葬最為佛教推崇,但實行火葬需要大量的木柴作燃料,這對缺乏木材的西藏大部分地區來講,是一種代價高昂的喪俗。正是由於這一原因,火葬始終沒能成為藏族的主要喪俗。”然而,這一觀點是值得商榷的。

《西藏通史——松石寶串》中講道:“其他王統史籍的記載除了個別方面有出入外,主要的內容,如海水乾涸、長出茂密的森林、上中下三部地方生活著的各類動物等,則基本相同。由此證明,藏族關於西藏地貌形成和變化的傳說,具有一定的科學根據,不是神話和迷信。”

另外,《西藏通史——松石寶串》中還引用了《賢者喜宴》中“眾猴因食用果實而變成人,採集樹葉當衣衫,如同野獸居森林,好像珞、門之人遍西藏”的記載。

歷史上,由於喜馬拉雅山脈不斷升高,導致西藏地區的氣候發生變化,但西藏的東南部氣候還是比較暖和,有田地、森林存在。因此,若說藏族的火葬習俗因木材短缺而改變,則頗令人懷疑。事實上,西藏的土地與人口的比率也能說明這一觀點是不確切的。西藏素有“地大物博、人口稀少”之稱,《西藏自治區概況》中寫到:“西藏東南部林區是中國最大的林區之一。林地面積165.789萬公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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雖然這是現代的記述,但是從中可以看到歷史上西藏的森林資源還是比較豐富的。在這樣森林資源富饒的地區,怎麼會因缺乏木材而改變自己神聖的喪葬習俗呢?況且我們已經談到,火葬是藏族人對最敬重的人最先使用的葬法,因此更不可能因缺乏木材而改變。

那麼火葬是什麼時候開始淡出藏族喪葬史的?《新紅史》中記載:“止貢贊普王心亂無緣,因與大臣洛昂戰鬥,逐被大臣所殺……政權逐被洛昂所奪……筎拉傑,此子成年惑殺死洛昂,繼而往迎三兄,逐自波臥地區迎回恰墀,因登王位乃稱其為布代貢傑。並建青昂達孜堡。”《漢藏史集》中記載:“雖在貢布色木布建立了第一個陵墓,但是沒有安頓在此,這是建立陵墓之始”。《東嘎藏學大辭典》中也講道:“藏族歷史上傳說止貢贊普王被大臣羅昂殺害之後有了屍體,此後才開始建立了陵墓。”

此外,《西藏王臣記》一書在記述止貢贊普史事時講道:“止貢以天繩被斬,死後遺體地上……築墓於秦域達塘,是為築墓之始。”眾多專家學者認為,這即是藏族有陵墓之始,同時也是藏族火葬喪俗淡化之始。羅昂奪位之後,沒有把止貢贊普的屍體進行神聖的火葬,而是把屍體扔進河中,以此表達對贊普的蔑視。並對他的三個兒子起名為霞赤、聶赤、恰赤,也是對他們三個的侮辱。羅昂與止貢贊普之戰並非是簡單的奪位之戰,而是宗教之戰。

《西藏通史》中講到止貢贊普與羅昂木達子比武是有原因的。據苯教《俱舍音釋》稱:“止貢贊普的祖父們尊敬苯教法師,提供優厚待遇,他也效法。結果使格辛們的權力膨脹,威脅到贊普的地位”。當時傳言,‘沒有辛苯發話,王不敢降旨,大臣不議事;不唱辛苯歌舞,君臣不歌舞’,最終導致大辛苯法師凌駕於贊普之上。

於是,大臣勒贊協等對止貢贊普說:“頭上帽子過大,會累得汗流浹背;美食吃的過多,也會引起反胃;聽任別人的蝨子爬到自己腿上,最後它會爬上你的頭頂。現在贊普與諸辛苯教師長權勢相當,如果這樣下去,到了贊普子孫之時,權力肯定將被苯教奪去,大概贊普不會下令殺死苯教師們,那麼就請下令把苯教師們驅逐到邊遠地方去吧。”大臣們這樣反覆陳述,使贊普也對苯教徒感到忿怒,並認為大臣們言之有理,於是希望留下護身苯教師,將其他苯教徒全部逐至邊疆,滅除苯教。在平措次仁先生所著的《西藏地方歷史年鑑》中對此有更詳細的論述,在此就不贅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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布代貢傑奪位之後,開始推行他的宗教觀點,廢除以前聶赤贊普時代的附體苯波,代之以止貢贊普的流苯。在喪葬儀式上,他既不實行屬附體苯教的火葬,又不實行民間流行的石葬,而是實行墓葬,但贊普和貴族的墓地比普通老百姓的巨集偉得多。正是因為藏王墓的建立,開始使墓葬的方式規範化、風尚化,逐漸形成了規模,從此以後火葬就逐漸走向衰弱,取而代之以墓葬,即所謂的土葬。

二、石葬、墓葬
  石葬是藏族最古老的喪葬法。最早藏族祖先把親人的屍體放在荒山野地讓野獸來吃,後來感到把屍體埋在地裡比放棄在荒野好得多,如此一來石棺葬開始慢慢盛行。石棺墓是用石板、石塊拼砌建造棺室的墓葬,藏族的石棺墓具有自己的特色,採取整塊的石板砌築成棺,每個壁是一塊完整的石板,墓室沒有底板石,直接建在堅硬的沙石上,墓口上封蓋數量不等的蓋板石。

石葬在聶赤贊普時期就已經開始實行,這從地下挖掘的卡若遺址以及其他考古資料可以證明。霍巍在《西藏古代墓葬制度史》中講道:“現有的考古資料充分證明,西藏石棺墓葬是西藏史前喪俗中最主要的喪俗。”考古研究發現,新石器時代藏族普遍實行石葬,如在藏族最早發祥之一的山南地區,其南部隆子、錯那以及中部乃東等地發現了早期的石棺葬遺址;拉薩、日喀則、昌都、林芝也都發現了石棺墓。

20世紀20年代在藏北高原和西藏中部,近年來在拉薩、昂仁、阿里等地,都發現了吐蕃政權建立之前的石丘墓葬。此外,《根敦群培著作》第三集中也提到“古代藏人死後屍體埋在地裡,當時沒有文字”。到了止貢贊普時期更加盛行,此後又出現了藏王墓的喪葬習俗。墓葬和石棺墓持續到後弘期。由此可見,石葬是藏族祖先很久以前就使用的一種喪葬習俗。墓葬主要是用於藏族王室家族,其規模巨集偉,墓內的陪葬品也很多。

史書《西藏王統記》中記載:“內羅網用珍寶滿,殉葬華貴名聲著。”有人把墓葬等同於土葬,這種看法是不確切的。事實上,在藏族的喪俗中,土葬一般用於埋葬那些得了麻風、炭疽、天花等傳染病死去的人以及被刀砍死的人,是一種非主流的葬法。那麼,墓葬、石葬習俗是怎樣衰微的呢?對於這個問題也有不同看法。

陳立明、曹曉燕在《西藏民俗文化》中寫到:“在土葬向天葬過渡期間,是多種喪俗並存,葬式無高下優劣之分;有的學者認為此間藏族曾普遍實行火葬,認為土葬與天葬之間的缺環應由火葬來銜接。藏族喪俗變化的根本原因在於社會的變革和宗教信仰的改變,與佛教的傳入和藏傳佛教的形成密切相關。”還有不少學者認為佛教傳入西藏以後,墓葬、土葬開始瓦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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焦治平、陳昌文在《論地理和宗教在藏族喪葬風俗中的作用》中認為,由於藏族以畜牧為主、未形成入土為安的觀念:“藏區多山的特點造成了可耕種農作物地區面積很小,加上海拔高造成的寒冷、低溫,使這塊土地無法提供人類需要的大量糧食,藏民族主要依靠畜牧業來維持生計,對土地的依賴性不強,從感情上疏遠了土地,以土為本與土地相依為命的觀念未能深深植入藏族人的心中,入土為安的意識從未成為藏族文化的主要組成部分。這是土葬在869年的平民和奴隸起義後迅速崩潰的一大原因。”

其實,對土地的依賴和利用早在佈德貢傑時期就已經開始。《賢者喜宴》、《新紅史》等書中的記載:“西藏七位智慧大臣之首是如來傑,智慧之事燒木製炭,從礦石提取金銀銅鐵,開墾荒地引導溪水,做犁軛把草場變農場,河水上造橋,耕種糧食從此而來。”從上述可以證明,藏族祖先早已把土地看成是維持生命的最寶貴之物。藏族祖先非常重視土地的利用,並與土地相依為命,因此把國王屍體進行墓葬、把百姓的屍體進行石葬(石棺葬)是有其合理性的。

英國學者麥克唐納所著的《旅藏二十年》中則認為是由於冬季嚴寒難以挖掘墓穴之故:“因藏地冬季極寒冷,地凍如石,如欲挖掘墳穴,先須用火,將地面焚燒,而同時又極缺乏火柴,故以天葬為便。”帕爾在其《西藏志》中也寫道:“處置屍體最普通的方法,即裂屍於藏野,以饗兀鷹,其原因為土葬則地凍難挖,火葬則乏柴薪,水葬則汙及飲水,故拉薩四周之平原,以及邊旁之山谷,有數地,即劃出專作鳥葬之用。”

然而,這種說法是不可靠的。第一,上文已經談到西藏森林的數量和人口的比率;第二,如果西藏的氣候寒冷而不能挖土進行土葬,那麼上文提及的吐蕃王朝龐大的墓葬從何而來,數不盡的石棺葬又從何而來?此外,生死沒有規律,人死亡並不一定都發生在冬季。因此,土葬(石棺葬、墓葬)瓦解的主要原因並非地理自然因素,而應與苯教的衰敗和佛教的興盛密切相關。

三、天葬(鳥葬)
  許多學者談道,天葬是佛教傳入西藏以後產生的,但是沒有具體的年代和創始者。如果說天葬是隨著佛教傳入西藏以後而傳入的話,至少應該是拉脫脫日年贊時期。而這個說法是沒有歷史根據的。因為那時候還實行墓葬和石棺葬,目前發現的松贊干布等的許多墓葬是拉脫脫日年贊以後出現的。天葬盛行的具體時間應該是在帕當巴桑傑時期,也即12世紀帕當巴桑傑第三次到西藏推行他的希傑派(斷行教誡)時期。

東嘎教授在《佛教教派研究》一書中講得非常清楚:“在西藏把屍體喂鷲起源於帕當巴桑傑時代。在這之前屍體進行土葬(石棺葬、墓葬)和火葬。”貢嘎旺久在其《藏族喪葬習俗》(《西藏研究》藏文版2009年第1期)中也寫道,“天葬開始實行的時間為帕當巴桑傑時期(1113年)。”藏族人之所以接受天葬,是因為它比起苯教的活人殉葬、殺牲祭祀方式要仁慈進步得多,且不致因祭祀中大量牲畜被殺而影響其生活資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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東嘎教授在《論西藏政教合一制度》一書中講道:“這種早在聶尺贊普以前就已流傳於西藏的苯教,名為‘附體本’,它是在原始宗教思想的基礎上產生的,崇奉五界神、地方神、守舍神、戰神、孃舅神等不同神祈,要殺奶牛、山綿羊、鹿等牲畜祭祀這些神,認為不但人死後可以轉生為鬼神,神死後也會轉生為人。”義大利學者杜齊在其《西藏的苯教》一書中引用了古代藏文文獻,講述苯波祭祀所承擔的各種職能:“參加祭祀時要九名苯教學者,這種儀式中要規定由一名洗滌之苯來主持,他應以一把長柄大勺使祭祀的牲畜接受儀軌性的淨禮,而召神的任務則落到了修苯的頭上。這些行為匯入了祭祀儀式。當祭祀儀式結束時辛苯從角上抓住了牲畜以舉行宰殺儀式。”

由於苯教祭品需要大量的牲畜,給百姓的生產生活帶來一定影響。而帕當巴桑傑所推行的希傑派所講的是因果關係,人死後還有輪迴,特別強調慈悲為懷。把自己的身體施捨於禿鷲作為行善,這對百姓的牲畜沒有影響,因此廣大藏族百姓很快就接受了天葬。

更重要的是759年,在墨竹蘇丕蔣布才宮前面,佛教和苯教徒進行了辯論,結果苯教徒失敗,赤松德贊將苯教徒驅逐到阿里象雄地方,將所有苯教經典收集起來,一部分棄於水中,一部分壓在桑耶寺的黑色佛塔下面。同時制定法律,規定給活人和死人唸經時不得宰殺牲畜做血肉供,除信仰佛教外,不得信奉苯教。但赤松德贊卻將苯教的修福祈禱、禳災送崇、焚屍、薰煙、驅穢、焚魔等部分儀軌保留下來未予取消。可以說,天葬的流行是土葬瓦解的主要原因。

四、塔葬
  塔葬最早是在印度實行。《東嘎大辭典》寫道:“塔有三種,舍利子塔,肉身塔,以及放有佛經等珍貴物品的塔。”西藏最早出現的塔葬是在赤松德贊時期。8世紀赤松德贊為了修建桑耶寺弘揚佛教,特邀請印度大師希瓦措來藏。希瓦措亦稱靜命、寂護,古印度佛學家,生於孟加拉,為薩霍爾王之子。他在西藏十餘年,最後死於意外,為了紀念他在西藏弘揚佛教所作的貢獻,按照印度佛門的傳統喪俗,在山南哈布山後修建了舍利子塔。

這是西藏實行的第一座舍利子塔葬,距今有1300年的歷史。從此以後,塔葬成為藏族的高僧和活佛的葬儀。那麼,肉身塔、靈塔在西藏又是怎麼形成的呢?關於肉身塔的問題,朶藏才旦、格桑本在《天葬——藏族喪俗文化》中講道:“藏傳佛教五大教派中,注重戒律的格魯派後來居上,一統天下,居於統治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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它的最大特點是有一套嚴格的戒律管理僧侶隊伍。這支職業宗教隊伍在形式上與外界俗事隔離,而且它有著眾多的堅實的弘揚佛教的基地——大大小小的寺院。寺院的主持活佛,在相當一部分地區是政教合一的最高領袖。尤其是五世達賴喇嘛在蒙古汗王固始汗的扶持下,建立起政教合一的‘甘丹頗章’地方政權後,政教權勢集於一身。經濟基礎雄厚,政教影響深遠,德高望重,蜚聲中外,其葬禮自然不能和一般佛位的活佛等同相待。

格魯派為他首先創立了法體肉身塔,也稱作靈塔。在《東嘎藏學大辭典》中講道:“在過去西藏的寧瑪派,噶當派,噶舉派,薩加派,格魯派等教派有三十多位聖者靈塔,有的超過一千多年,大多數有七百多年的歷史。”《賢者喜宴》記載:“香巴噶舉的創始人大學者瓊布瑜伽師臨死前對其弟子們留下遺囑,死後要進行靈塔葬。但是他的一些弟子不願意這麼做而要進行舍利子塔葬法,這樣他的弟子們可以分到舍利子。”

此外,現在日喀則地區昂仁縣日吾寺內,可以見到強達扎西多傑(1540~1578年)的靈塔;在昂仁縣達居鄉夏如村,也可以見到大譯師仁慶桑布靈塔(此大師不是阿里的大譯師仁慶桑布)。從上述例子可以看出,靈塔葬是一千多年前已經出現的一種喪葬法。

五、水葬
  在西藏,水葬是不太盛行的喪葬形式,多適用於地位低下或非正常死亡的人。在赤烈曲扎先生的《西藏風土誌》中講道:“水葬大部分是乞丐及鰥、寡、孤、獨等經濟地位十分低下的人使用的葬法”。

孫之龍在《世界屋脊的民俗與旅遊》中講道:“在雅魯藏布江河附近,有水葬習俗。尤其是在夏日江河水漲季節,人為水葬並不亞於天葬。”《天葬——藏族喪葬文化》中講道:“在康區大多地區,只對患傳染病者和夭亡的兒童實行水葬。在青海省興海縣牧區,水葬的物件是患傳染病死亡的、不正常死亡的,以及夭折的小孩等三種人。”綜上所述,由於藏族各個地區的地理環境以及自然條件的不同,其實行的水葬法也有所不同。

總之,西藏的葬俗文化隨著歷史和宗教以及自然條件等原因逐漸發生變化。時至今日,天葬成為藏族最主要、最普遍、最具代表性的喪葬方式,其他如水葬等喪葬方式,在某些地區、針對某些特定人群仍不同程度地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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