宗教文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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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教徒和新教徒的區別,宗教改革的產物

眾所皆知,世界上的基督教與天主教在最初都是同一個宗教的,有著相同教義卻不同名字的宗教,便是屬於宗教改革的產物。在國外的基督跟天主的信徒同樣是有著區別的。

那麼,本期宗教文化解析清教徒和新教徒的區別。

宗教改革的產物:清教徒和新教徒的區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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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教是三大基督教派別之一,為16世紀宗教改革運動中脫離天主教而形成的各個新宗教,以及從這些宗派中不斷分化出來的各個新宗派的統稱,亦譯為抗羅宗或更正宗。中國的新教各教會則自稱基督教或耶穌教,而不稱新教。

新教是指宗教改革後產生的所有新教派的總稱,範圍很廣,有加爾文教、路德教、安立甘宗等。而清教只是16世紀60年代傳入英國的一種新的宗教思想,它信奉加爾文教的教義,應當可以算作新教裡的一種。它們之間是從屬與被從屬的關係,並不等同。

其實在國外沒有天主教和基督教之分的,他們區分就是新教跟舊教,新教就是我國所說的基督教,舊教就是我國所說的天主教,所以新教徒也就是基督徒

清教徒16世紀下半葉從英國國教內部分離出來的宗教派別。16世紀上半葉,英王亨利八世與羅馬教皇決裂,進行宗教改革,建立以英王為首領的國教會(聖公會),但保留了天主教的主教制、重要教義和儀式。60年代,許多人主張清洗聖公會內部的天主教殘餘影響,得名清教徒。

他們接受加爾文教教義,要求廢除主教制和偶像崇拜,減少宗教節日,提倡勤儉節忍,反對奢華縱慾。因其要求在聖公會內未能實現,自70年代起,脫離聖公會,建立獨立教會,選舉長老管理宗教事務。清教教義反映了資產階級在資本原始積累時期的道德標準,以及通過教會改革推動政治變革的願望。

17世紀上半葉,信奉清教的資產階級和新貴族與國王的衝突愈演愈烈,導致英國革命,亦稱清教徒革命。內戰期間,議會廢除主教制度。1843年在威斯特敏斯特牧師大會上清教徒分裂為長老派和獨立派,後者主張地方自願結合的宗教團體獨立,反對凌駕於此之上的長老制度。斯圖亞特王朝復辟後,清教徒受到迫害。

1688年光榮革命後,議會通過《寬容法》,允許不信奉國教的新教徒建立自己的教會。但對清教徒擔任公職仍有所限制,到1828年政權才對清教徒完全開放。清教徒在美國影響最大。17世紀上半葉因宗教不滿和經濟壓力,大批清教徒移居北美。在最早的13個殖民地,80%的教會都具有清教傾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