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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昌結婚習俗是怎樣的?,詳解

每個地方結婚的習俗都會不同。在南昌文化中。結婚這喜慶的大事當然是要有更多的講究了。如果你想多瞭解瞭解南昌結婚的習俗,那麼往下看本文就絕對沒有錯了。小編找了一些資料,讓我們一起往下了解吧!

詳解:南昌結婚習俗是怎樣的?

託媒:在一個家庭中,男孩到了二十歲左右,女孩到了十五歲左右,父母開始為兒女張羅婚事,託媒人牽紅線,紅線牽到男女不可見面,更談不上互相瞭解,既使在民間時期也只能偷著看一眼。託媒時,先要給媒人預付部分報酬,叫做買鞋錢(意思是找人家需要跑路)。
  後又要給媒人送禮,請他吃飯。媒人接下了買鞋錢,開始履約物色門當戶對的物件,並參加整個婚姻過程,直到把新娘子送進洞房,才算完成任務,有句民諺說得好:“新人入洞房,媒人拋過牆”。也有個別人與媒人保持聯絡,這是夫妻好的。
  也有夫妻不好的,相罵打架找媒人算帳。結婚後,要做謝媒酒並送上禮品表示感謝。民末清初謝媒有的給兩擔穀子,或者送上一套衣料,也有給二塊光洋加一些禮物。那時說媒是一種職業,一般是女性,故稱“媒婆”。媒婆能說會道,為了錢財,不管別人死活,兩邊說好話,說得“水都點得燈著”,俗話說得好:“騙得新娘子過了門,管你行不行。”

換帖:經媒婆說合,雙方家長認可,便把女兒的生辰八字交給媒婆,媒婆交給男方的父母,男方請算命先生推算兩人的八字合不合。所謂八字,根據舊曆中的天干地支所示的出生年、月、日、時,用五行相剋來推算雙方的八字是合還是克,如果相剋,這樁婚事免談。
  如果相合,雙方父母將兒女的八字交換,這叫換帖,用紅紙寫好,放置於祖宗靈牌前的香爐底下,過了三天,全家平安無事,這才算換貼成功。如果三天之內各家出了一點事,送回庚貼,事情作罷。
  換貼成功後,女方派親屬團到男方相親,相親時見物不見人,看房子,牧畜、田地,女方覺得男方家境可以,請媒婆出面講彩禮,經過多次磨合,對彩禮達成一致後,擇吉日“壓鞋樣”,男方將鞋樣和“壓樣錢”請媒婆送到女方,在定好的日子裡,女孩做好一雙鞋回給男方。男方看到鞋後,知道女孩的針線手藝如何,並且表示滿意,這才算婚事的確定。

擇吉:婚事從換貼成功,到訂婚、行聘、婚禮、迎娶拜堂的每一個環節,都要請星卜先生擇吉進行,俗稱揀日子。除了吉日外,南昌的老百姓還時興每年的臘八結婚,據說這是乾隆下江南,來到南昌時正值臘月初八,演繹了一個吉祥如意的故事,從此,臘月初八成了一個吉日,一直延續到現在。

訂婚:從婚事確定之後,男方擇吉請“領東酒”,又叫訂婚酒,酒席上,男方將已經商訂好的聘金、金銀首飾、三代全貼送到女方。女方又將自家的全貼交給男方。酒席完畢,男方還要請媒人將“龍鳳貼”送到女方,婚事到此才算最後談妥。

行聘:結婚前,男方向女方送聘禮,俗稱過禮,又叫納彩。聘禮有現洋、布匹、衣服、魚、肉、面、餅等。家境好,魚、肉、面、餅都要成百,俗稱“百肉百面”。女方向男方送嫁妝,有衣櫃、桌子、梳妝檯、大小一套五隻腳盆(象徵五子登科)、馬子桶,兩根紅拖棍(比喻好事成雙)、棉被、衣服等日常用品。
  有錢的父母連女兒的棺材都作為陪嫁送到男方。在某種意義上講,一個疼愛女兒的父母,嫁妝比娶親的花錢要更多,社會那些重男輕女的人把女兒說成是賠錢貨。所以,有些窮人生下女兒,一方面養不起,二方面嫁不起,很小就送給別人做童養媳。

婚禮:結婚前一天,要舉行婚禮,男的戴冠,女的頭上戴妍,所以又稱作冠妍禮。新郎先向天地、祖宗叩頭,感謝他們的保佑,再向父母叩頭,感謝父母的養育之恩,再向同族長輩叩頭,感謝他們的關心和教誨,然後,新郎的父母開門迎接賓客,兒子端坐專席,父母當眾正席教子。
  到下午四時左右,將花轎停放在堂屋中央,開始上花獨,樂隊奏樂,新郎再次向天地、祖宗、父母叩頭,便開宴請客,酒席中大家唱賀郎歌,輪到誰不會唱,須得罰酒,賀郎歌的內容都與結婚有關,說得都是好話,圖個吉利,也有些是逗樂搞熱鬧。如:一對花燭樂又樂,八個光頭坐上桌,今日吃了花郎酒,明日剝了光頭殼。
  又如:一對花燭兩邊排,多謝親友送禮來。一送喜帳朝上掛,二送花燭點起來,三送官燭滿堂紅,四送蹄花五斤重,五送金雞新郎吃,六送一套脫帽衣,七送一根金絲帶,八送一雙緞子鞋,九送紅字茶花餅,十送鯉魚跳龍門。
  一對鮮花鮮又鮮,一插插到豆乾邊,豆乾本是豆子做,一粒豆子發千煙……女方的這一天,新娘要向父母和族長叩頭,然後束髮開臉,束髮又叫及笄,就是將頭髮束到頭頂心,做成髻子插上花。開臉,即用線把臉上的汗毛界掉。
  從這天起新娘開始不吃飯,只吃一些線粉、肉丸、桂圓、蓮子湯等。出嫁前新娘要哭嫁,表示對親人之情難捨難分。母親也要哭,唱哭嫁歌,如:“為娘教女幾件事,頭件事情記在心,掃地先掃婆房中,莫將灰塵碰婆身”。
  哭嫁歌內容非常豐富,教女兒孝順公婆,尊重長輩,勤儉治家,夫妻合睦等等。母親哭得越悲越好,哭得時間越長越好,越哭越發,最長的哭嫁有48天之久。哭的時間是睡覺之前,天亮之前。

迎娶拜堂:這一天男方用花轎到女方迎親。花轎分三等級:高階花轎裝飾華麗,轎外四周是紅色綾羅,上繡龍風呈祥,鴛鴦戲水,喜鵲鬧梅,牡丹等圖案,儀仗全副,執事、轎伕一律著裝為紅色禮服。中、下等級的花轎裝飾簡單,執事和轎伕不得穿禮服。
  男方發轎前請兩個老太太照轎,這兩個老人,要夫妻雙全,子順孫滿堂,有福有壽的老人,照轎的目的,檢查轎子是否平穩,如果轎子向左斜,認為新娘將來會心向孃家,如果轎子向右斜,認為新娘將來會心向婆家,要求轎子不偏不斜。照轎完畢,轎門兩邊須貼上一幅對聯,男方先貼上右聯,到女方後,由女方對上左聯,對聯內容豐富,如:

男右聯:娶來何婦添人添口又添丁

女左聯:嫁得潘郎有田有米更有水

發轎時,迎親隊伍以燈龍為先導,而後是儀仗隊、鼓吹手,花轎居中而行。媒人坐官轎或人力車隨花轎而行。新郎在家等花轎回來。迎親只這一天,新娘一早就要梳洗打扮,由長輩陪坐房中。
  女方看到迎親花轎來了,便趕緊關起大門,男方代表請求開門,女方代表乘機講價錢,雙方代表討價還價,吵吵鬧鬧將到中午,女方代表是得寸進尺,最後還是不滿意,然調後再由媒人出面調停,男方再補交各種禮品,女方方可讓花轎進院子,這叫越吵越發,吵只是一種形式,決不會真的動肝火。
  花轎進院後,女方派出兩位福壽雙全的老太太照轎,照轎時由新娘的母親手持蘸上清油的紙捻對著花轎唱“照轎歌”:花轎來的早,童鞋就到老,花轎來的遲,夫妻又齊眉,花轎角上四盞燈,你到婆家發千煙。

母親唱照轎歌是為女兒祝福。新娘穿戴很講究,頭戴風冠霞披,身穿繡花錦袍,換下童鞋,穿上紅緞繡花鞋,由叔叔或兄弟抱上轎。新娘換下童鞋穿上新鞋後,雙腳就不能沾地,沾了被認為帶走了孃家的財氣,新娘的父母坐在女兒的房內,用腳緊緊踩著一捆用紅綢紮好的柴,因“柴”與“財”同音,孃家的財氣女兒帶不走了。
  新娘臨上轎前,母親和姐妹們哭嫁哭到高潮,邊哭邊唱哭嫁歌,此起彼伏,越哭越發。吹鼓手奏樂,大紅花轎上放上一隻大紅公雞。動身時,有錢的人家朝天打三銃,貧窮人家放鞭炮送行。家人向花轎上拋茶葉和米,俗話說:茶葉子米一發,下次回來就是客。

一路吹吹打打,花轎終於到了婆家,受到眾人的歡迎。此時,新郎上前掀開轎簾,把自己的銀簪插到新娘頭上,取下新娘頭上的簪子插到自己頭上,這叫“換簪”。如不換簪則將新娘手上的如意或頭上的首飾放於懷中,這叫“相親”。有人向花轎拋茶葉,稱作“破煞”。
  然後,花轎抬到喜堂,牽娘牽下新娘,新郎揭下紅蓋頭,首先兩人拜轎,向轎的四方作揖。在司儀的喝彩聲中拜天地,一拜天地,二拜祖宗,三拜父母,然後,夫妻對拜。新郎引新娘雙雙向賓客下拜,賓客受拜後要下賞錢。
  拜畢,新人飲交杯酒,以盂盛飯加肉,向天一舉,表示對父母的感謝,叫“孝敬飯”。此時,滿堂開宴,新娘站在客廳的凳子上,看熱鬧的孩子們向新娘身上拋谷,以示新娘將來多生兒女。宴畢,客人故意把筷子丟在地上,新娘從凳子上下來撿起筷子,名曰:下櫥。

坐床:新人進洞房,床上坐著五男二女,歌手唱“坐床彩詞”,一邊唱一邊向床上拋紅棗、花生、桂圓、瓜子之類食品,孩子們搶食,以示早生貴子,唱完彩詞,給每個坐床的孩子分發一份禮品或給錢。

鬧洞房:洞房之夜要鬧洞房,鬧得過火、粗野、越鬧越發,鬧得新娘開口笑為止。

三朝回門:結婚的第三日叫三朝,新郎新娘雙雙回岳父家,並要帶禮品去,而岳父母則派親人到路上去迎接,稱女婿為“新客”,三朝回門又叫“過門”。岳父母要給新女婿下賞錢,辦酒席,母女話別後情。
  一對新人當天要返回婆家,不能留宿。直到來年正月,岳父母擇吉迎接新姑爺,回到岳父家夫妻倆先要拜見父母,再拜宗廟、拜親朋、長輩,親朋們以禮相贈,這回小倆口可以多住幾天,但夫妻不能同床。

特殊婚姻:
  童養媳:過去重男輕女,生了女孩送給別人做童養媳,收養童養媳的父母,如果有男孩想配則好,如果沒有男孩尚要等待日後生男孩,這又叫望郎媳,不少童養媳從小受到養父母的歧視和虐待,到了成年,才和養父母的兒子完婚,可年齡相差很大,有的女比男的大五至十五歲之間。而結婚禮俗比較簡單,在家拜堂,幾桌酒便罷。這種婚姻多數不幸福。

招親:女人喪夫,或者夫妻倆一生沒生男孩,家境富有,則招女婿入贅,稱做“撐門”,入贅者常受人歧視,所生子女隨母姓。

改嫁:過去,人的思想封建觀念嚴重,“男尊女卑”;“烈女不嫁二夫”,男子喪妻可以續絃,而女子喪夫,則終生守寡,俗稱“守節”。寡婦精神痛苦,生活艱辛,受公婆虐待,還要避忌,視為“剋夫”是個不吉利的人。
  若是萬一被逼改嫁,首先向亡夫燒紙、磕頭,交還公婆的財禮,酬謝養育之恩。出嫁這天只能從後門出去。更為惡劣的是,一個姑娘訂了婚,或者說了婆家,受了聘禮之後,未婚夫亡故,姑娘怎麼辦,過去有四種做法:

一個是在未婚夫重病其間舉行婚禮,俗稱“沖喜”,衝好了病則罷,如果死了,姑娘則一輩子守寡。林語堂的長篇小說《京華煙雲》中就是這樣的事,曾家的大少爺叫曾平亞,得傷寒,病入膏盲,曾家為兒子沖喜,讓他與江西的表妹曼妮結婚,是晚喝完交杯酒,更一病嗚呼,曼妮終身守寡。

二是未婚夫亡故之後,姑娘抱靈牌拜堂,終身守寡不嫁。清末南昌縣松山劉家村,有個首戶名叫劉官清,他在江西定南做官,他把小女兒劉亭子許配給表哥辜義生為妻,後義生的家境因父親吃鴉片逐漸敗落,亭子的母親提出廢了這門親,以高價聘禮為由,拒辜義生於門外,表哥萬般無奈,一氣之下上吊自盡。
  亭子姑娘傷心至極,臘月初八,天上飄著鵝毛大雪,亭子身穿孝衣,坐著白色的轎子,到辜家懷抱表哥的靈牌拜堂結婚,守寡,後人編成南昌文詞道情名叫《辜家記》,在社會上廣為流傳。

三是南方的父母比較開明,兒子死了以後讓女方退回聘禮,消除婚約。

四方面也有極個別的是男女雙方有一定的感情基礎,未婚夫突然亡故,經雙方協商,聘禮可以不退,但女方須送兩件東西到亡人;第一件送一條姑娘穿過的褲子,給亡人穿上;第二件是送一付輓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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