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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著哪些改變?,中國家譜體例概說

家譜往往有著很多的規範,然而隨著歷史的推進,很多規範也已經漸漸不被關注,在內容上也有著一些其它的突破,但體例卻是一直執行的。

那麼,本期百家姓看看中國家譜體例概說。

中國家譜體例概說 有著哪些改變?

儘管中國家譜是“人自為書,家自為說”,但它還是有體例可循的。所謂家譜體例,簡而言之,就是家譜的編寫格式;具體地說,就是指譜書表現自身內容特有的、不同於其他著作的體制形式,主要包括體裁、格局結構和文字表現形式等。家譜的體例和內容有密切聯絡,從而又與編纂宗旨、指導思想、譜書特點等有密切關係,受其制約。家譜體例是家譜有機整體中一個極為重要的組成部分,是表現家譜基本面貌、體現家譜風格特徵的體制形式。

家譜的體例,是家譜在長期的發展過程中,逐漸成熟完善起來的。先秦時期,中國家譜處於始創階段,其時家譜的體例都非常簡單,一般都只是按照世系的先後,簡單地敘述宗族人名,交待人物的世系關係。司馬遷在《史記·十二諸侯年表》中曾經指出,先秦家譜體例的基本特徵是“獨記世諡,其辭略”。

如我們多次提到的殷商時代的甲骨家譜——“兒氏家譜”,就是典型之例。該家譜共十三行,每行一句,行間無直線。這份家譜的體例特徵是按父子、兄弟先後排列兒氏家族的十一代十四個人名。商代甲骨家譜體例如此,周代的譜牒著作《世本》的體例也大體如此。例如《世本》記載周先公世系的體例是這樣的:后稷生不窯為昭,不窯生鞠陶為穆,鞠陶生公劉為昭,公劉生慶節為穆……這與兒氏家譜的體例結構基本一樣,只是在敘述方式上,將兒氏家譜以父子、兄弟為次序換成以昭穆為次序。

漢代,中國家譜進入發展時期,家譜的體例也有新的發展。這表現在兩個方面:第一,記事範圍有所擴大。漢代家譜不僅記世諡(即人名),而且記得姓的起源,不僅記字號,而且有官位者還記其官位,這樣就打破了先秦家譜“獨記世諡”的侷限而有新的發展。第二,在表現形式上,漢代家譜邑有三種形式。據陳直先生研究,這三種形式分別是:一為橫格制,分代分格順序寫;二為以姓為單位,先敘得姓的起源,再敘世系及官位,三為一貫連敘。這種家譜體例,比先秦家譜體例完整得多了。

魏晉南北朝時期,家譜體例又有新的發展。這也同樣表現為兩個方面:第一,婚姻集團的綜合家譜開始流行。魏晉南北朝時期,門閥制度盛行,豪門士族在政治與婚姻上享有極大的特權。此時家譜的纂修宗旨是用以選官和婚姻。為適應這種修譜宗旨的需要,以一個宗族為中心,同時記載婚姻集團的世系人名、官位的綜合家譜就盛行起來,這樣,家譜的記事範圍又有了進一步擴充套件。第二,在書寫形式上,一般是分行寫,也有的是連行寫,每一代低空一格。

此時家譜總的體例特徵是,縱向世系記載較略(只記祖、父、本人及子女四代),橫向親戚名位記載詳(追敘每位姻親祖、父、子三代),因此,家譜記事範圍就極廣。從這份家譜中,我們可以看出,其體例至少有五項組成部分:宗族世系、姻親世系、墓地、官位、承嗣。唐代的家譜大都因戰火而損毀。其家譜體例特徵不得其詳。陳直先生根據林寶的《元和姓纂》及歐陽修《新唐書》宗室表、宰相世系表推測,認為此時家譜形式可分為兩種:一為以姓為單位魚貫連寫,一為分代分格順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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