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蘭州結婚風俗有哪些

婚姻乃人生大事,每個人都想僅有一次的婚禮,而這場婚禮今生今世難忘。現代婚姻是自由的,不管是中式還是西式的都特別受歡迎。當然什麼樣的形式都是離不開當地的民俗風情。蘭州結婚風俗有哪些?一起來蘭州文化中看看吧。

蘭州結婚風俗有哪些

一、訂婚
  當雙方兒女經過戀愛的考驗進入談婚論嫁的階段,雙方的家長也就開始忙乎起來。準親家安排見面、訂婚,最好的方式就是安排一桌包括親家、子女再加上幾個最親近的親戚在內的訂婚宴,一是準親家見面,二是商量婚期。通常男方的家長要帶上“四色禮”,即煙、酒、糖、茶,還有禮金2-3萬元,作為聘禮在席間送給女方的家長,有雙方的親戚在場做見證,當場點收,同時女方家長現場返還男方現金6000—10000元不等,剩下的留做新娘的嫁妝和給新郎買結婚衣物。

雙方辦完了這件事,就證明家長們接受認可了雙方子女結婚的事情,接下來就商定婚期,怎樣操辦等等。訂婚酒宴結束時,女方家長還要備上五穀雜糧(大米、糯米、小米、兩種豆類)裝在瓶中讓男方家長帶回,有五穀豐登、吉祥祝福之意。

二、準備婚禮
  現在城市中結婚的婚宴基本上要提前大半年預訂,特別是趕在五一、國慶節,更是結婚的高峰,想要訂上宴席及婚宴大廳高階大氣上檔次又價位合適、交通便利好停車的地方也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還有娶親的車隊、送親的親友團、伴郎和伴娘、花童、證婚人的人選、是否請婚慶公司佈置現場和主持、婚慶攝影、錄影等等,都要雙方孩子和家長一起細緻商定,達到雙方都滿意。

三、娶親和送親
  終於到了娶親的時刻,新郎的娶親團通常是男方邀請的親朋好友,組成5-7人的“娶親團”(一定是單數),帶上“四色禮”,這回的“四色禮”是菸酒糖(或茶)加一塊“離娘肉”。“離娘肉”是上好的四條肋骨肉,中間用刀劈開,但底子還要連著,用綵帶紮好,到了新娘家裡,新娘的媽媽將肉用開水焯一下,劈開,留下一半,另一半交給新郎帶回。這意思是雙方已經由生人變成熟人了,女兒就要離家了。

四、結婚慶典
  結婚慶典通常是在上午11:30開始,由婚慶司儀主持,最重要的儀式是證婚人徵婚,一般邀請一位德高望重的人擔當證婚人,接下來是雙方父母上場,新郎新娘敬茶,改口叫父母,父母要給紅包,名曰“改口費”,通常裡面裝1001元,意為“千里挑一”。有錢的家庭也有給10001元的,意為“萬里挑一”。

最後新郎新娘互換戒指、喝交杯酒,婚禮慶典結束後婚宴就開始了,新郎新娘從長輩坐的桌子開始一一敬酒,直到婚宴圓滿結束。現在城市裡已經很少鬧洞房了,婚宴結束後大家就各自散去。

五、回門
  新郎新娘在婆家度過兩天,第三天要回孃家,稱作“回門”。回門的時候,孃家的父母要給新郎新娘準備好吃的,或者再請孃家親戚們一起到飯店吃一頓飯,整個結婚的過程才算最後結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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