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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些回族禁忌習俗不可不知

每個民族都有自己的信仰和習俗,而回族人民信奉的是伊斯蘭教,他們的禁忌和習俗有很多,相信很多人都知道不能吃豬肉是回族的禁忌之一,那麼,你還知道回族的哪些禁忌和習俗呢?下面的回族文化為您帶來更多內容,一起來了解一下吧。

這些回族禁忌習俗不可不知

回族的禁忌習俗,主要有三大類:
  在飲食方面,禁食豬、狗、驢、騾、馬、貓及一切凶猛禽獸,自死的牲畜、動物以及非伊斯蘭教徒宰的牲畜,禁止抽菸、喝酒等;

在信仰方面,禁止崇拜偶像等;

在社會行為等方面,禁止放高利貸,玩賭等。

一、回族的禁豬習俗
  豬是回族群眾最為敏感的一個問題,也是回族風俗習慣中最主要的問題之一。長期以來,無論遇到什麼壓力和阻力,始終未改變回族禁養豬,禁食豬肉的習慣。

二、回族禁食自死物及其他習俗
  回族在飲食方面,除了禁食豬肉外,還禁食狗、驢、騾等不反芻動物的肉,禁食凶猛禽獸和自死的牛、駝、羊等牲畜,禁食一切動物與飛禽、家禽的血,禁食非穆斯林和誦非真主之名屠宰的動物等。

禁食血液
  在伊斯蘭教還未產生之前,古阿拉伯人就把血液作為一種宗教禁忌。他們認為人的靈魂存在於血液之中,吃血是瀆神行為。

禁食自死物
  是人們在生活中積累的一種經驗,怕食物中毒,後來被寫進《古蘭經》,帶上了宗教色彩。中國伊斯蘭教學者劉智在解釋禁食自死物等規定時說:“自死物不可食的原因有二:一是凡物自死必有毒。二是一切生物均有二性,本然之性和氣質之性。本然之性對人生有益,而氣質之性是由血氣而生,為貪惡嗜慾之性,有累於人心者也,所以生物必宰而後食,這是為了去其血氣。”

回族由於受伊斯蘭教的影響,經過長期的發展,非常注意飲食的選擇。清代我國回族學者劉智在他的《天方至聖實錄》中指出:“六畜中可以驅使而不可食者三,馬、騾、驢也;可以驅使而復可以食者二,駝與牛也;只可供食不可驅使者,羊也。”這就逐步養成了回族不吃自死物、血液的習慣,也養成了不吃馬、騾、驢肉的習慣。現在回族對那些性情惡劣,喜吃汙穢,形狀怪異、暴目、鋸牙、鉤爪、吃生肉者皆不吃。如虎、狼、豹、狸、獅、猿、猴、貓、鷹、鷂、鷙、刺蝟、熊、蛇、田雞、黃老鼠等等,對這些東西一律不吃,除非在萬般無奈,保全生命時,可以少吃一點維持生命,但不能吃飽。

回族對可以食的牛、羊、駱駝、鹿、雞、鴨、鵝、鴿、鶉、兔等畜禽,也要請阿匐或懂得宰牲規戒的穆斯林來宰,形成了宰牲定製,即宰前,要洗大淨和小淨。如宰牛、羊、駝時,須用繩子捆綁其兩條前腿和一條後腿。並將這些可食畜禽擺成頭南、尾北、面西的姿勢,宰牲時必須先念誦真主名,俗稱“道太斯米耶”:“比思敏倆習,安拉乎艾克白爾!”即:“以安拉之名,安拉至大!”然後切斷畜禽的食管、血管、氣管,待控淨血液之後方可剝皮或拔毛收拾,禁止用滾水燙皮、燙毛。回族不吃非穆斯林宰殺的牛、羊、雞等畜禽。

回族這種特別講究的宰牲習慣,從古至今一直沒有改變過。在元代,成吉思汗開始制定了一條重要的禁令嚴格禁止用斷喉法殺羊,凡宰羊必須按蒙古族的破腹法宰之,違者要處以死刑。到了元太宗窩闊臺和元世祖忽必烈仍然堅持這條禁令。由於這條禁令有悻於回族宰牲的風俗習慣,所以,遭到了回族的抵制和反對。他們不向朝廷獻貢物,迫使統治者收回了這條禁令。

回族對食海里的動物也有很多講究,不吃形狀不端的水族鱗蚧、螃蟹、魴鯊、鯨、鰵等,不吃那些食小魚的大魚。要吃有頭有尾、脊有刺、腹下有翅、身上有鱗的魚。如鯉、鯽、草、鏈等魚。對這些魚類吃時也不屠宰,認為魚的血氣在水,離開水,血氣之性即無,更重要的是穆罕默德曾說過:“我們可以食用兩種非屠宰動物:魚和螞蚱。”回族一般不多吃鴿子肉,傳說鴿子保護過穆罕默德,所以回族當中有“吃鴿子肉要用金刀來宰”的說法。

這些回族禁忌習俗不可不知 第2張

三、回族禁菸酒習俗
  回族不喝酒,在家裡也不備酒具,家裡來客人一律不擺酒,有時為了接待客人,在參加宴會時,別人敬酒和碰杯時,回族多以水、橘子汁、高橙等飲料代替。有些回族本身就不願意和飲酒者同桌聚餐。回族對酒不像對豬那樣憎惡,城市裡的回民現在也有喝酒的,但他們都背過父母去喝。

回族禁酒主要是受了伊斯蘭教的影響,因為飲酒為伊斯蘭教所嚴禁。古代阿拉伯人素有飲酒的習慣。公元622年,穆罕默德從麥加遷到麥地那以後,遇到幾次喝酒的人,開始,有人去問穆罕默德許可不許可?穆罕默德回答說:“他們對於飲酒和賭博問你,你說其中都會有大罪,對人都有益處,而其害處比益處更大。”沒有明確禁酒。後來有人繼續喝酒,而且勸說不聽,酒醉後嘔吐、胡說,不能禮拜等等。

穆罕默德說:“眾信的人們哪!你們酒醉的時候不要作禮拜,直到你們知道自己所說的是什麼話。”這就是說在禮拜外的時間還可以喝酒。後來飲酒者繼續飲酒,且酒醉後,出手打人,傷害他人和物,並相互成為冤家。穆罕默德曾命令用蜜棗樹枝和皮鞭抽打飲酒者。在阿布·伯克爾時代鞭笞飲酒者 40鞭,後來鞭笞 80鞭。最後穆聖開始下禁令,並且以安拉的名義寫進《古蘭經》:“眾信的人們哪!飲酒、賭博、求籤只是一種穢行,只是惡魔的行為,故當遠離,以便你們成功,惡魔惟願你們因飲酒和賭博而互相仇恨。”

回族由於受《古蘭經》的影響,嚴格禁酒,毫無變通辦法。長期以來,養成了不飲酒的良好習慣,而且也認識到酒的危害。筆者調查時,回族群眾認為,酒是一種麻醉飲品,飲酒不但對身體健康不利,而且在歷史和現實當中,因飲酒耽誤國家大事、敗家、喪身、違法亂紀、為非作歹、毀壞自己聲譽的不勝列舉。所以,回族認為飲酒是不光彩、不應該的,必須嚴格禁止。對孩子從小就進行教育,不許飲酒。現在回族無論是烈性酒,還是甜酒、啤酒,都在禁止之列。

回族也不抽菸,認為抽菸,特別是抽鴉片是一種犯罪,所以過去回族抽鴉片的很少,“百里無一”,男女老少皆知道它的毒害。因此,長輩對晚輩,婦對夫都常常進行勸導教育、敲警鐘。如回族民間有一首歌謠就是婦勸郎不要抽鴉片:“你不要抽洋菸,抽上洋菸光花錢,到老受艱難,一時發了痛,渾身乏癱困,走在人前短精神,說話無人聽。”回民抽紙菸的也不多,即使有,也多是城市裡面的年輕回民。

現在遇到結婚等喜慶日子,適當準備點紙菸,招待兄弟民族。回民不抽菸,這是一種衛生習慣。他們認為,抽菸一是痰多、骯髒、不衛生;二是抽菸可致肺癌等多種疾病,對人的健康十分不利,這是很有科學道理的;三是抽菸的人壽命短。據有關專家統計,25歲以上的人,每天抽40支菸,其平均壽命比非吸菸者短8歲,所以回族群眾不喜歡抽菸。有的回族老人還反對別人到自己禮拜的屋抽菸。著名記者範長江在《在中國的西北角》中說:“惟人事方面則漢人身體孱弱,衣服襤褸,鴉片殘害後的蒼黃瘦臉,掛在多半的漢人頭上!凡是身體壯實,衣服整齊,騎高騾大馬者,都是回回。”

由於回族不抽菸、不喝酒,所以回民一個個紅光滿面,面目清秀,身體強壯,不吐痰,不喘息,即使年屆古稀的老人,也能照常騎自行車,參加勞動,因此,長壽老人頗多。在1983年人口普查中,寧夏共有22位百歲老人,其中22位就是回民,而回族人口還不到全區人口的三分之一。

四、回族禁求籤、玩賭、拜偶像習俗
  回族禁止求籤、玩賭、拜偶像。自古至今,男女老少均不讓陰陽、算命先生給自己算命,也不去給別人算命,不揣骨相面,不信風水陰宅,不求仙方神藥,不搞驅鬼治病等等。回民認為求籤、算命等這一切都是不正當的汙穢行為。因為回民受伊斯蘭教的影響,認為人的命運是真主安排的,人的一切都由真主前定,所以不搞其他的迷信活動。

回族禁止拜任何偶像,在回民聚居的村寨一般不搞人頭雕塑像,家裡忌擺各種人物和動物塑像,牆上也不願掛人頭畫像,只掛山水風景畫。有的回民家雖掛了人物或動物畫像,但禮拜時,在畫像的眼睛上蓋一張白紙。因為回民只信真主不信其他一切神靈,也不去崇拜一切偶像,養成了在家裡不擺偶像的習慣。

回民還嚴禁玩賭,認為玩賭對己、對別人、對社會都不利,認為玩賭是“核倆目”,所賺之錢不勞而獲,是不義之財,使不得。過去回族當中也有個別人玩賭,其結果是家破人亡,妻離子散。新中國成立前,有首回族民歌形象地表現了“十人玩賭九人窮”的下場。如“一病未好百病危,腰子曲得像籠袢,頭上枕的半截子磚,屁股上蓋的是窟窿氈”。

回民當中如發現玩賭的,左鄰右舍相勸,父母掄起棍子追打。由於眾回民皆反對玩賭,所以現在回民當中玩賭的人極少。

回民還禁忌放高利貸,認為放高利貸使不得,但現在民間有人卻實行變通辦法。另外回民還禁止用食物開玩笑;禁止婦女袒胸露臂;忌漢民到回民家借餐具;回民還禁止男子戴金飾,不許過度裝飾,嚴禁扎青(黥墨、文身)、拔部分眉毛,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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