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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什麼莆田初四過大年?

莆田是我們福建的一個小城市,在莆田過年,其實跟我們的過春節的方式不太一樣,因為莆田人的大年三十是小年,正月初四才算是過大年。其實這種演算法正因為明代時期流傳至今。
  那麼,大家知不知道為什麼莆田人大年初四才過大年嗎?接下來,就讓我們一起來學習學習吧!

為什麼莆田初四過大年?

福建莆田人稱過年為“做歲”。除夕,莆田民間統稱為過年、做歲、三十暝(夜)、圍爐等。莆田人過年,從臘月二十開始,要做大量的工作。也有許多規矩。

臘月二十五之後,大人都要特別交待小孩,在外面不許罵人,更不能和人打架,大人也不能打罵小孩。

為使年過得熱鬧、旺意,莆田民間,尤其是農村,家家戶戶都要備辦“紅團”(麵皮綠豆餡,麵皮伴有食物紅顏料,故名)、“番薯起”(用煮熟地瓜搗碎後和米槳、紅糖、發好後蒸制而成)、白糕、油炸蔥餅、油炸豆腐、油炸排骨、購買橘子、茶、酒等,並要殺雞鴨、殺豬羊、殺魚等,統稱三牲(春節期間不能講“殺”字,要講“閹”,如問你家閹雞了沒有?),以備祭天地、神、祖先等辭年之用。

臘月三十零時辭年,鄉村中不約而同地響起爆竹聲,家家庭院前擺著一張繫著金線繡花桌裙的供桌,桌上擺著五果、六齋、三牲和貼著福、祿、壽紅紙花的幹線面,全家人由年長的領頭,依次拈香跪拜天地,在供桌前燒起供銀、銀紙,再次燃放爆竹。而後供桌退後一步,換上同樣的一套供品,跪拜祖先,祈祝全家平安,來年幸福,然後,在供桌前再一次燒起供銀、銀紙、燃放爆竹,表示辭年結束。

年三十中午,家家戶戶都是吃“擦粉”(地瓜粉、線面、油炸豆腐、肉絲、及青菜等混合煮成的糊糊,意思是辭去過去湯湯水水的不如意的生活)。除夕夜圍爐開始,各家各戶大門上掛上一對大紅燈籠,上書主人的姓氏,廳堂裡燈火通明,全家人歡聚一堂,同享天倫之樂。在農村,還要把木炭燒紅放在供爐裡、置於餐桌下面,表示一家親熱團圓、興旺發達。

莆田人把吃大年飯稱作“圍爐”,莆田圍爐時,餐桌上的菜,也有規矩。大多都有吉利的寓意,且十分豐盛。盤菜中,一定要有鯽魚(俗名鯽母,諧音“積寶”)、蝦(諧音“和”,意即一家和和氣氣,和氣生財)、蟹(要選十隻腳齊全,寓十全十美之意)、海蠣(諧音“在”,寓意來年家人都會還在這個世上),其他的菜看各家喜好和經濟情況。廚房的水缸裡還要養幾條活魚,表示年年有餘。莆田、仙遊人重視親情,過年時一定要千方百計趕回家和家人團聚,如果有親人實在無法趕回家過年,一定要在餐桌上為他放一副碗筷,留一個位置。

圍爐以後,長輩給16歲以下的未婚男女分壓歲錢;也有子女給父母、爺爺奶奶壓歲錢的;還有丈夫給沒有職業的妻子壓歲錢的。過年分壓歲錢的願意:一是對小輩的愛護、對長輩的尊敬,對妻子的恩愛。二是壓歲其諧音“壓祟”,即禳災驅邪之意。

莆田人在除夕夜“圍爐”。
  七年級開始遊春(莆田人習慣把春遊叫做“遊春”)。

八年級在全國其他地方通常也是個拜訪親友的好日子,然而在莆田則不同,這一天恰好不宜出門。此俗源於明嘉靖四十一年間,倭寇進犯興化(莆仙一帶的舊稱),兩地被殺者眾。戚家軍打贏倭寇後,出外避難的老百姓紛紛回家探望,大家悲喜交集,既為生者倖存而慶幸,又為死者不幸而悲傷。許多家庭忙著為死者料理後事,串門的都是來弔唁之人,因此八年級串門就成為不吉利之事。後來就把這一天定為“探亡日”,每年這一天互不串門,即使是至親,也不例外,只有居喪之家才允系友上門,以示對死難親人的哀悼。後來因感到春節期間互不登門終究不便,就變通為七年級日如已到系友家拜年,八年級日就不必忌諱。

九年級在各地都可以自由串門。
  初四正是莆田與其他地方大不相同之處。莆田人初四也是要過年的,也就是重複過年,初四這一天也就和大年三十一樣的熱鬧隆重了。此俗源於明嘉靖四十一年,倭寇進犯莆田,到處殺掠,至次年正月七年級被戚家軍打敗後始返。由於家家都避難外地,沒法過大年,便決定在初四夜補過。為了紀念這段慘痛的歷史,民間相約以除夕為小年夜,正月初四為“大年夜”,亦稱“做大歲”(仙遊則是在初五“做大歲”)。初五的這一天我們也是當作七年級一樣過,像七年級一樣,早飯是炒麵,是一年中最可口的早餐,之後就互相串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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