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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知多少?,長春的歷史文化與傳說

長春是中國歷史文化的重要發祥地其中之一,早在很久很久以前,人們就在長春繁衍生息。雖然長春市的歷史只有短短的幾百年,但令人想象不到的是,在這片土地上已經承載了有關這個城市大大小小的歷史文化。接下來,跟著小編一起來了解長春文化中的歷史文化與傳說吧!

長春的歷史文化與傳說,你知多少?

歷史
  50多年前,年輕的長春因承載起新中國汽車夢想而一躍成為具有戰略意義的工業城市,經過半個多世紀的風雨砥礪、拼搏奮進,今天的長春已經成長為名副其實的汽車城。

長春市的歷史悠久,早在舊石器時代就有人居住;周朝以前屬肅慎;秦漢時期,挹婁族居於此;西漢、三國、西晉時屬扶余;東晉南北朝及隋唐為高句麗境地;唐朝,靺鞨族建立了渤海國;北宋時期,建立了遼帝國,並設遼東京道黃龍府(今農安縣城);北宋末年,建立金國,黃龍府改為隆安府;明初屬三萬衛;清初為郭而羅斯前旗地,是蒙古人的遊牧區域;清雍正末年,寬城子已有坐商、客店和集市。

清嘉慶五年(公元1800年7月)正式建治,設長春廳,治所設在長春堡境內的新立城,長春之名由此而來。1825年(道光四年)治所遷至寬城子,1865年(清同治四年)建築城垣,佔地5平方公里。到1883年,人口達9萬餘人。1889年(光緒十五年)長春廳升為長春府。1913年(民國2年)改為長春縣,1925年(民國14年),設立市政公所,實行市治。1931年“九·一八事變”後,日本帝國主義侵佔了整個東北地,長春淪為日本帝國主義殖民地。1932年3月清朝末代皇帝愛新覺羅·溥儀在日本帝國主義扶持下,成立傀儡政權“偽滿洲國”,將長春定為國都,改名為“新京”。

1948年10月19日長春解放,被中央人民政府定為特別市。1953年劃為中央直轄市。1954年劃歸吉林省,同年6月改為省轄市,為吉林省省會。1955年市政府稱長春市人民政府,並定為全國10個省轄大市之一,1968年改為長春市革命委員會。1979年列為國家15個經濟中心城市之一。1980年複稱長春市人民政府。1989年2月11被列為國家計劃單列市。1992年列為國家沿邊開放的中心城市。1994年列為“建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綜合配套改革”和“優化資本結構,增強企業實力”的試點城市。1994年列為副省級城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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