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貴州土司文化制度的演變

在過去的封建王朝時期統治者們為了加強中央集權,尤其是貴州這些遠離政治權力中心的地區實行了不少政策,土司制度就是這樣的背景下誕生的產物,爾後的改土歸流更是直接促進了貴州文化,經濟發展和交流。

貴州土司文化制度的演變

土司制度的建立土司制度的建立土司制度的建立土司制度的建立土司制度是封建王朝治理少數民族的一種政治制度,也是研究相關少數民族史和地方史必不可少的內容之一,在中國邊疆史地研究中也佔有一席之地,它是羈縻制度的繼承和發展。

唐朝時,社會經濟繁榮,國勢強盛,總結了歷代對少數民族治理的經驗,對民族問題極為重視,所封授的羈縻府,州、縣土官:一是實行世襲;二是授予少數民族酋領軍職;三是對作戰有功者和有成績貢獻的土官,朝廷獎勵表彰,使民族酋領積極為王朝效力。

宋承唐制,為了加強對貴州的統治,在貴州設州、郡、縣,派朝中官員兼治對一時難以控制的地方設羈縻州統治,繼續實推其雄長者為首領,不強行漢法治理少數民族,所不同唐者只是將土官調離本土,制訂了土官襲法,規定了土官的納貢義務,顯得更農奴,鞏固統治,從而有足夠的兵員和糧餉。

除此之外,統治者發現,元朝開始實行的土司制度,弊病很多,土司對內殘暴統治屬民,對中央叛服不常,騷擾與之接壤的漢民,土司之間也不斷髮生戰爭。為了解決日久相沿的土司割據的積弊,明清兩朝的統治者大多主張實行改土歸流政策。

即在條件成熟的地方,取消土司世襲制度,設立府、廳、州、縣,派遣有一定任期的流官進行管理。康雍乾時期,清朝國力強盛,雍正帝又是銳意進取的君主,因此大規模推行改土歸流。

為防止“藩鎮割據”,實行“三司並立”,在每個省級行政區內,建立三套各自獨立的機構——都指揮使司、承宣佈政司、提刑按察使司。分管軍事、行政和司法。公元1413年,貴州建省,貴州成為全國十三個布政使司之一。

貴州建省的過程,也是改土歸流的過程。思州、思南二宣慰司改土歸流,建立思南、銅仁、鎮遠等八府。安順、鎮寧、永寧三州,都勻、安順二府。改貴州宣慰司為貴陽府,土司制度就此完結。

土司制度作用和意義土司制度作為一種政治制度,它是時代和歷史的產物,所以它的影響有兩重性。消極方面:土司制度作為一種過渡性統治措施,就其本身來說不如內地的某些制度先進,有著不可避免的弊端,隨著歷史的向前發展,消極影響更加明顯。

積極方面:改土歸流建立貴州省,是西南首創,實行中央集權統治,這是貴州走向文明進步的表現。改土歸流促進貴州文化、經濟發展和交流;有利於鞏固西南邊垂,加強貴州與各省的聯絡,逐漸剷除土司制度,解除人民痛苦,促進貴州省文化教育的發展,教化為先,才有經濟的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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